要遏制的是“上涨”还是“过快”?

2009年12月16日 09:28   来源:千龙网   郭之纯
    “国务院要求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消息是近日最受关注的新闻之一。畸高的房地产价格,已经成为诸多社会问题的源头。人们当然希望,此次的“要求”能够真正遏制房价的疯狂上涨。

    近日还有两则相关新闻值得参考。一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在电视上公开感慨,自己作为一名副部级干部和教授,却买不起房;一是据前三季度数据推算,北京城镇居民今年人均收入为26720元,按目前北京房价计,双职工家庭购买10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二手房,不吃不喝需要攒49年(据《北京商报》)。不难看出,目前中国的房地产价格所存在的问题不仅是“上涨过快”,而且是“已经过高”;不仅在少数一线城市,连一些县城的房地产都已经严重“发烧”。过高的房地产价格,让不少人安居无望。面对如此畸态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仅要遏制房地产价格上涨的“过快”,还应同时遏制其“上涨”本身,并力促其回落,显然是一个很现实的命题。

    综合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的教训,旗帜鲜明地遏制“上涨”是极其必要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以往某些地方和部门对此的模糊态度,甚至不敢提出让房价回落的观念,也是让“调控”屡屡无功而返的原因之一。一直以来,某些部门或专家等所谓的房地产涨跌,往往并不是指其价格绝对值的涨跌,而只是“涨幅”的涨跌。也即其所关注的并不是“上涨速度”,而只是“上涨的加速度”。

    对“房价下跌”讳莫如深,加之“涨幅”这类概念的忽悠,使得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似乎成为天经地义的事情。“世上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俨然成了一个例外———很多房奴的购房冲动,其实就是被这样吓出来的。

    所以,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但要有力度,更要有对路的方向。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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