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用电超87度,就有点"奢侈"?

2009年11月23日 07:09   来源:红网   占传友
    尽管发改委对本轮电价改革作出了暂不涉及民用领域的说明,但一段关于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的解释,引起了老百姓的注意。周四,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此,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11月21日《工人日报》)

    首先还得感谢发改委没在本轮电价上涨同时涨民用电价格。作为下岗工人,刚刚沉浸在民用电不涨价的喜悦中,发改委官员的一习话让我明白喜悦是何其短暂。我们不是大款,每月能拿到手的也就那十几张人民币,不是我们对电价斤斤计较,是因为社会对我们付出的劳动太斤斤计较。水价升了,煤气涨了,养老保险费、小孩学费越来越高,房价象坐飞机似的往上窜,如今连大蒜都翻倍的卖,生活是以前好了,可总发现手头越来紧了。自己再忙碌也无法满足对钱的需求,这和企业经营亏本应该差不多吧?电力企业最近老说亏本经营,其实最亏本“经营”的是底层的老百姓,他们在拼体能、拼健康来换取微薄的薪水,电力企业好,有发改委为他们作主调升电价,可我们老百姓找谁去要求提升工资呢?

    仔细琢磨发改委这87度的用电“国家”标准,不是88度,也不是100度,搞的象科学家研究导弹般准确,也太科学了吧。据称这个数字是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是电力企业测算出来的还是发改委“研究”出来的?你总不能说多少就是多少吧?做过社会调查吗?超过了87度就是奢侈型用电,我看也太专业了点。想想曾经以800元为起点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普通民众就觉得很奇怪,800元,当年定的基数的确是太低了,而这太低的标准让许许多多的普通老百姓成了光荣的纳税人。如今又“研究”个87度的基本用电“国家”标准,这么低的用电标准,是不是和社会发展有些不相协调呢?难道户月用电87度就是所谓的小康生活水平?88度就定为浪费用电说得过去吗?刚刚享受到家电下乡补贴的农民兄弟们是把冰箱打包还是停用电磁炉?好难取舍啊。

    该涨的要涨,社会在发展嘛。国外的经验我们可以参考,但有一点我们没法比,目前普通民众的工资水准还没达到和国外相比的地步。正是基于这个因素,物价在和世界接轨的过程中,国内一些民生商品价格的上涨应充分考虑普通民众的承受力。同时正在进行中的节能减排不能以降低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准为代价。电价的调整看起来是电力企业的事,其实想想对经济的反向影响远比上涨电价的收益大的多。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基础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是否该考虑一下社会的承受力?而对于直接关系民生的水、电、气的价格调整似乎应该更加慎重一些为好。

    民用电力需求的增长有极大的部分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现,不能简单的归结为浪费。追求有品质的生活是所有民众的根本要求。87度的标准稍微往上改改,改成100度或者更多一些,电力企业深挖内潜,糊涂一点,发该委睁只眼闭只眼,国家多补贴一点,让民众多用几度电,多享受一下文明生活,不也是间接让普通民众享受到改革的成果吗?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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