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吹牛不叫广告,不无耻不叫流氓

2009年11月21日 08:05   来源:红网   夏余才
    11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对侯耀华代言的十则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评,他通过博客表示道歉。在接受专访时他表示既然是广告,选择权在消费者,但这些广告是否真实,有没超出它本身真正效果,可以说全世界的广告,都有夸张成分,因为要不夸张就不叫广告。(11月20日人民网)
    
    广告简单而言就是广而告之,其目的无非“以引起他人的注意”。其实,广告同样需要创意,创意就需要运用艺术手段。既然要运用到艺术手段,就有可能会使用夸张的手法。因为夸张是在文艺创作中,为突出描写对象某些特点的一种惯用手法。比如我们所熟悉的小说《水浒传》里,就有一家酒店为自己打出广告称“三碗不过岗”。三碗不过岗,不就是有点夸张的意味吗?
    
    虽然艺术准许夸张,广告也准许一定程度的夸张,可艺术的夸张并不等于有失真实或不要事实,而是通过夸张把事物的本质更好地体现出来。之所以说三碗不过岗,实际上是为了突出其酒的烈性。它是建立在真实基础上的“夸张”,并不是胡说八道,更不是毫无根据的“吹牛”。一般人喝了三碗酒,绝对会醉的一塌糊涂。也只有遇见武松这般不同寻常的“酒鬼”,才会打破常规,喝了三碗不会倒下去。
    
    而侯耀华大师则是将“夸张”直接理解为了“吹牛”。正所谓不吹牛就不叫广告,不无耻就不叫流氓!吹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吹牛皮。吹牛皮还不是尽情的夸大其词,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至于真实不真实,是否合乎逻辑和情理,完全可以丢在一边不必理会。正如相声《吹牛》里描述的那样,吹牛人吹起牛来,能够上嘴唇挨着天下嘴唇挨着地,便是自己的脸也可以不要,又哪里还管得了其他呢?
    
    也许,侯耀华大师一直生活在这种吹牛式的“夸张”中,也沉醉其中不能自拔。久而久之,便认为凡是广告就必须“夸张”,凡到“夸张”处就可以尽情吹牛。吹牛自然可以漫无边际,也可以毫无根据。而且,吹牛也是不犯法的。因此在电视广告中吹牛,侯耀华大师一定认为自己做的是一件并不违法的事情。不仅不违法,简直还是在为艺术而“献身”了。
    
    广告思想家李奥·贝纳曾说:“如果你不能把你自己变成你的顾客,你几乎不应该干广告这一行。”换而言之,你如果没有用过某种产品或商品,你就不应该去代言。据侯耀华大师自己所言,其代言的药品或商品从未亲身体验过。哪怕深入了解,也是没有。似乎只要给了钱,侯耀华大师都可以去代言,也可以去尽情的“夸张”。观众因不明白侯耀华大师的夸张即是吹牛而不幸上当受骗的话,除了自认倒霉还能如何?吹牛人脸都不要了,你能将他如之何?
(责任编辑:冯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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