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浪费也是对爱心的过度消费

2009年11月19日 08:44   来源:中国网   舒锋
    10月下旬,记者在小汤山非典定点医院采访时偶然发现,那里的临时库房里依然堆积着非典时期剩余的大量医用物资和药品,它们距今都已经超过6年,早已过期或失效。(11月18日《中国经济周刊》)

    北京市慈善协会有关负责人非常惋惜地表示,“这些药品在非典时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非典过后又‘束之高阁’,直至过期或失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与损失,着实令人可惜。”仅仅是可惜吗?

    在笔者看来,捐赠物资出现浪费同样是对并不成熟的慈善文化和社会氛围的无形伤害,也是对公众慈善热情与爱心的“过度消费”。我们知道,一个缺乏对弱者关爱的社会,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一个缺乏善爱之心的社会成员,也不会真正无偿地向慈善机构或社会脆弱成员捐献。而慈善理念的基石是最基本的同情心。所谓最基本的同情心是指人们对他人的疾病痛苦、身体残疾、生活困境甚至生命危机等缺乏应有的关注,体现为对同类的最基本的怜悯。但是,捐赠物资出现浪费,在笔者看来,却有可能造成对公众慈善情怀的戕害,甚至让爱心“夭折”。这是我们不能正视的问题。  

    面对“我们也希望所给的物资能够确确实实地让老百姓收益,否则的话,社会捐赠就失去了意义了”的慈善人士话语,我们有必要探究原因存在何处。当下的法律只是针对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捐赠前期的接收、管理和分配拨付三个环节做了法律规范,而如何规范受赠单位或个人使用与管理各类“捐赠”,避免各种浪费依然是个空白和盲区。无须回避的是,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中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上,我们在一些环节上确实存在一定的经验不足和管理混乱等现象,不仅受赠单位有浪费问题,捐赠单位或个人也存在浪费现象。因此,捐赠物资出现浪费对慈善事业来说,不是小事情,除了要向公众进行必要的说明外,寻找制度化的解决之道,恐怕才是根本。

    不容否认,现在的公众慈善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方面,是公众慈善之心有可能被过度开发,另一方面,公众的慈善之心还有可能被利用。如何消除这种困境已经成为摆在所有人面前的重大课题,而捐赠物资出现浪费恐怕同样有对公众慈善之心“过度消费”的嫌疑。

    事实上,慈善的真正力量和主体不是富翁,不是公司,相反是普通公众。以美国为例,在美国所有慈善捐款中,约有85%的捐款来自普通百姓,约有10%的捐款来自公司企业,另有5%来自大型基金会。以1992年为例,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他们的捐款比例则为2.2%;而收入在1万美元以下的家庭,他们捐出收入的5.2%。这是因为低收入的人更接近社会底层,更了解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的需求。因此,对我们来说,何以消解捐赠物资出现浪费背后的慈善之心“过度消费”就是一种必须,否则,将陷入慈善事业的尴尬境地——不但不能激发公众的慈善之心,相反可能让公众的慈善热情慢慢冰冷。这对于我们来说,愿意看到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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