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不等于涨价” 如何令人相信

2009年11月19日 07:03   来源:西安晚报   ■鲁生
    连日来,全国数十个大中城市的水价涨声一片,不少地方涨幅较大,甚至有的要超过100%。电价上涨也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同时有人透露,目前发改委关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具体方案也在讨论中,讨论完成后会尽快上交国务院批准,这再次把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推向了舆论高点。

    2006年我们已经经历了一次公共产品的全面涨价潮,涨价的基本理由就是深入价格改革,理顺公共产品的价格,解决公共产品提供企业亏损问题,使其走上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然而,时间刚刚过去了3年,当年涨价的理由犹然在耳,百姓却又听到了几乎相同的理由,新一轮公共产品涨价政策在2009年又相继出台。于是百姓们不明白了:3年前的涨价旨在推动价格改革,结果只见价格上涨,却不见亏损企业扭亏,听证会还是“听涨会”,价格还是以相同的理由继续涨。这种只见涨价不见改革效果的现象,很难不让人产生“价格改革就等于涨价”的印象。 

    那么,到底该如何看待价格改革与不断涨价之间的关系,如何让老百姓相信“价格改革不等于涨价”呢? 

    首先,不管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中看,公共产品定价市场化是大势所趋,这是深化公共事业改革,提高公共事业服务质量,增强公共事业发展后劲的必然选择,也是健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健康运行的内在需要。

    不可否认,改革公共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偏低的公共产品价格,使其符合市场供求规律,同时也符合能源资源节约的国策要求,在一个时期内循序渐进地提高公共产品价格,是公共产品定价市场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大势所趋。在此情况下,要让百姓相信“价格改革不等于涨价”,关键问题,就是在公共产品涨价具有不可避免性的前提下,职能部门和公共产品提供企业如何把握涨价时机,如何向百姓坦诚真实地交代成本,明确清晰地说明涨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让老百姓自己认识到“应该涨价”并且“提高这个幅度是合理的”。 

    涨价的时机选择是十分重要的。同样的涨价范围和幅度,对百姓生活产生同样大小的影响,其选择的涨价时机不同,老百姓的反响和心理感受会大不相同。比如,在价格长期平衡,百姓收入不断提高,价格涨幅又相对不是太大的情况下,老百姓的反响不会太大。而如果出现多种公共产品同时涨价,范围较大,而且又涨幅较高,再加之收入没有增长时,老百姓的感觉就会明显,反响就会较大。而目前,恰恰是后一种情况:一来水电气等百姓生活必需品同时涨价,二来各行各业及群众都在经历金融危机,选择此时进行“价格改革”,是否适宜是值得商榷的。

    在这种情形下的改革,让人看到的只有“危机的层层转嫁”,而看不到“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影子。百姓认为“价格改革等于涨价”,是很正常的。 

    另一个影响百姓判断的重要因素是,公共产品涨价的基本依据不清楚,不明了。这其中包括列入定价的成本范围不清,成本审核不彻底,百姓怀疑自己糊里糊涂地为公共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和高消耗埋单。

    看来,要让百姓相信“价格改革不等于涨价”,不仅主管部门和相关公共服务企业要拿出诚意,保证各项运作公开透明,而且还要通过自己的行动让百姓看到市场化的努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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