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薄薄”暴露了建筑承包制的行业潜规则

2009年11月14日 08:35   来源:红网   朱永杰
    浙江省桐乡市太阳湖小区,发现薄楼板的16号楼前,目前悬挂着“汇宇楼薄薄,业主心慌慌”、“开膛验房,要求维权”的鲜红条幅。业主代表屠明兴提出:“我强烈要求测小区钢筋密度、钢筋粗细、大梁水泥的保护层。如果没问题我们业主自负费用。”但是没有任何回应。(见11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这个“汇宇楼薄薄,业主心慌慌”的“汇宇”是浙江汇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汇宇集团主页上,“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诚信经营·信誉十佳企业”、“中国优秀民营企业”、“企业信用AAA级单位”等诸多荣誉历历在目。这个“楼薄薄”是楼板的厚度都在8-10厘米之间,低于标准12厘米。应该说,12厘米就是最低限了,不然,这个小区的居民知道不会上下楼串联。

    一大堆荣誉等身的汇宇集团制造出了“楼薄薄”,在业主不依不饶的上访下,此新闻变得大而又强。令笔者在意的是,几年前在忙不迭地看楼房时,我不止一次在正建的楼宇内看到超薄的楼板,尤其在卫生间,透过尚未走下水管的洞洞,看到更是只有一砖头那么薄。当时我还以为这是新的建筑技术。现在看来,不是这样的。

    从已经出现的“楼歪歪”、“楼脆脆”到今天的“楼薄薄”,建筑商们的“产品”越来越惊起世人的叹息。其实道理很浅显,建筑市场的层层转包一直是个常态,到了最低端就是最小的“包工头”了。其实他那里的利润已经很薄很薄了。遇见守不住底线的主(大多数都守不住),就是要把楼板造成一砖头那么薄,又能怎么样?反正干完活就拍屁股走人,甚至作鸟兽散也稀松平常。

    尽管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质量是由勘查、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五个单位来承担责任。但是,监理的钱要建筑商出,建设部门的验收就等于是“走程序”,“开发商自己验收,自己提供数据,送到我们这里来是备案”(桐乡市建设局陈伟健副书记说),这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么?肯定不会的。其实这五个单位全部已被建筑商“通吃”,和建筑商穿一条裤子,说他们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并不为过。浙江桐乡的“楼薄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看看这些年“萝卜快了不洗泥”的建筑市场乱象纷呈的背后,频频爆出的“楼××”,我们就会“恍然大悟”。

    更何况,业主“开膛验房,要求维权”的要求下,明确表态“如没问题自负费用”,这是何等“图穷匕首见”!然而,问题多如牛毛的开发商干脆置之不理,不就是“楼薄薄”么?又没“歪歪”,更没“脆脆”,怕个球啊!如果看不走眼的话,这个“楼薄薄”更难弄,住在里面的人,要么屈死,要么冤死。也因此,“楼薄薄”注定“风光无限”矗立下去。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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