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金绿色通道莫变漏钱通道

2009年11月14日 08:11   来源:京华时报    白岭
    住宅维修资金,本该造福业主,但业主却说,想要用它不容易,维修金的使用手续在操作层面能否更科学便捷?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目前住宅维修金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相应的细化调整。《办法》还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针对五种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可省略业主表决程序,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维修金。按照原来的规定,启动每项维修金都要经过2/3业主同意。“绿色通道”简化了维修金申请程序,但这样的通道能快速直达住宅维修吗?

    这确是一个两难的话题,程序过于繁琐会影响使用效率,过于简单又可能被随意挪用。旧的业主表决程序强调了业主对资金使用的决定权,是为了保障公平,但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甚至为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新的办法简化了申请程序,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它将监管重任交给业主委员会,实施的必要条件是要有一个成熟的选举业委会机制,同时也要有针对业委会成员的监督机制。

    而事实上,我们的业委会机制并不成熟,许多住宅区的业委会只是摆摆样子形同虚设,专业人员很少。原有的住宅维修金使用不便,业委会的不完善是主要原因之一,而新的办法显然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新办法,五种紧急情况下申请使用维修金,物业必须向业委会提出列支公共维修资金,以及向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列支。但业委会并非专业评估人员,所以要保证资金不被滥用,业主还应聘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预算进行评估及对工程进行监理,这些也要业委会来具体实施。业委会具备这样的能力吗?业主们又如何信任他们?如果没有这种信任和能力,保护资金的合理使用就无从谈起,绿色通道还可能导致新的腐败,变成一条利益寻租的漏钱通道。

    此外,新《办法》也没有提到业委会申请划转时核对账目的操作细则。但核对环节至关重要,否则划转成功也可能是糊涂账。而业委会督促业主续交公共维修资金,甚至提起诉讼的规定,业委会有没有能力实行,也值得怀疑。显然,要让新《办法》发挥作用,需要许多戏台外的功夫:对于业主维权意识的建立,需要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来培养,业委会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维修金管理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政府的严格监控,维修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能落在实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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