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不该养成“与民争利”的恶习惯

2009年11月13日 08:05   来源:红网   岳振
    其实,对于本文标题所作出的这个判断,并没有什么新鲜的观点,但是在一些较为特殊的领域,这样的提醒,并非没有必要。比如,最近兰州市的市民要求政府召开一个“供热降价听证会”,但没有得到满足,笔者觉得就应该提醒一下政府部门:政府“与民争利”的确从来都不是个好习惯。

    一些兰州市民要求召开“供热降价听证会”起因,是离兰州不远的甘肃庆阳和宁夏银川,都能根据煤炭价格下降引起的供热成本变化,下调供热价格,而兰州市还坚守着“供热成本倒挂”的“旧论”,不敢“煤热价格联动”。(据11月11日新华网)

    在兰州供暖价格争执中,市民提出的那个看起来有点“无厘头”式的“降价听证会”,似乎是对公益事业产品供给垄断的一种无奈的挑衅。这样的冷幽默,我估计会让某些人无地自容,但碍于主政一方、为民谋利的公仆颜面,也不得不有一个看似得体的理由及说辞。而恰恰相反,如此“正面”的回应,更加说明了其内心那不堪一击的虚伪。

    为了给大家一个交代,坚持“不降价”当然要找的“合理”的理由,因此甘肃省政府出面了,他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悉数讲解了“供热不降价”的三大理由,即:一是2008年兰州市政府出台的燃煤供热价格本身就是低于供热成本的;二是兰州市2008年—2009年采暖期的实际燃煤供热成本是倒挂的;三是经测算,兰州市2009年—2010年采暖期的燃煤供热成本仍是倒挂的。据称,目前兰州市的供热企业每月每平方米要亏损1毛钱左右,很有大倒苦水的意思。

    看起来,企业亏本“为民生”,也的确是令人同情和赞赏的行为,但是另外,媒体在质问一个问题:就在去年兰州市政府对供热价格做出调整的时候,政府承诺对调价后仍存在的供热企业成本倒挂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可到目前为止,兰州的供热企业并没有得到这一补贴。

    或许,出尔反尔、失信于民的政府诺言早该退出历史舞台,但可惜,这样的劣习却屡屡出现在“与民争利”的现实景象中。

    如果把甘肃省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理由和兰州市政府去年的“承诺”联系在一起,就会有强烈的“借东西不还还耍无赖”的感觉。窃以为,如果政府想作秀,口头保证为民谋福利,到最后没办法自圆其说,便要求更高一级的政府来为自己辩护,这样的“表演”实在不堪入目。

    兰州供暖不降价事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一个大家一直在问却始终没有答案的问题:作为公益事业的企业利益亏损,为什么在最关键的时候、在民众最需要这项公共服务的时候,没有谈判余地,而非要消费者来承担亏损成本?作为公益产品的消费者可能是冒着某种风险去追问这个问题,但换来的如果仅仅是“成本增加的三大理由”和一句硬邦邦的“维持去年水平,不再调整”,那么,我们经常寄予厚望的所谓政府公信力,定会大打折扣了。

    “与民争利”,相关政府部门当然是无可争议的胜利者。从民众身上攫金,用于补贴企业亏损,对政府来讲,只是一个文件或一次会议的问题,这样的胜利来得实在是太容易了!但是需要注意,民怨不能积,民生不能废,否则,你即使有再多的理由,召开再多的新闻发布会,都不能化解民众心里那团久久未能散去的怨气,最后的结果,或许就是民众丧失了对政府责任的信任感,而去寻求其他办法,以解决他们认为应该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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