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优惠政策何去何从当尽早公布

2009年11月13日 06:52   来源:新华网   井水明
    2008年年底,为了刺激楼市需求,国家先后出台包括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七折,二手房契税、营业税减免等救市政策。目前部分优惠政策大限将至,但下一步如何发展,停止还是继续执行?始终不见权威部门的声音。

    日前,有媒体称湖南吉林等省将延续楼市优惠至明年末,但吉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

    关人士旋即表示,“从未表态延续,而仅是提出延续建议”。近日中国房地产协会的副会长顾云昌也表示,“12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肯定会对当前的中国房地产总体发展态势作出一种结论性的分析,只有看中央如何判断,才能决定房地产政策的取向。”

    房地产政策取向公开不及时,无异于给房价上涨添一把火。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9%,环比上涨0.7个百分点。房价上涨,固然与经济回暖、通胀预期等因素有关,但更与购房优惠政策预期不明密切相联。近期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热,尤其是二手房交易集中放量,在一些房产中心甚至出现消费者抢购房屋等怪异现象。

    房地产政策取向不及时,也给不良地产商、中介商以从中作乱、谋取暴利等机会。有的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趁机浑水摸鱼;有的开发商发布不准确销售信息,迷惑购房购房;有的地产中介大打“政策牌”,游说买卖双方,人为制造紧张气氛,凡此种种,都给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房地产优惠政策取向如及早公布,一可以改善因权威信息缺位所带来的市场混乱,二可以稳定房地产市场,避免房价因信息不透明而过快上升。此外,还能安定民心,一些消费者不至于盲目抢购。对于这种利国利民利市场的重要政策信息,有关部门不应含含糊糊,而宜尽早研究,及时公布,从而让消费更理性,市场更健康。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