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店不降价这表明了什么

2009年10月24日 08:30   来源:红网   冉禾剑
    10月22日,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在涉及调价的296种药品中,约45%的品种平均降价12%左右。记者在长沙城区走访了不少药店,发现落实情况不一,有的商家借此机会调整药物价格,打起了促销战。维安大药房专门设立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专柜;芝林大药房、时代阳光、养天和大药房等则打起了药品降价优惠的海报。然而在长沙蔡锷路上的大部分药店则对药品价格未作调整,有的营业员表示不知道此事。(10月23日《三湘都市报》)

    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其目的就是为了让群众用上便宜药、放心药,于民有利,于社会有利,更于商家有利,药店可以借此扩大销售额、树立形象。

    然而对这样一件大好事,商家反映却是两极分化,一方是积极落实,抢占先机;另一方则是我行我素,按兵不动。从这一点,就充分体现了商家的素质高下之分,显示了对国家政策的敏感度和适应力。从一时看,可能药店会因药价下调而受损,然而从长远看,却是百利无一害,这也是药店经营路线由高价暴利为高收入者服务向低价微利为大众服务转变的必由之路。自觉主动地欢迎它、接受它、实行它,就抓住了发展机遇,抢占了竞争高地。反之,漠视民众的呼声和需求,抱旧守僵,必然会在激烈的竞争和民众的评判中败下阵来。

    在这件事上,许多药店要反思自己经营理念、主观思想的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要深入反思自己的作为。为什么有那么多药店经营人员“不知道”?简单的三个字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很多,首先就是卫生、物价、药品监督部门对国家政策的宣传不够,对药品经营人员的教育培训不足。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颁布,广播电视纷纷报道,报纸报刊大力宣传,普通民众家喻户晓,反倒是药品经营人员“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再者,反映了卫生、物价、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管不及时、不到位。记者都发现的情况,相关部门却无动于衷,毫无动作,对部分药店不及时落实政策、调整价格的行为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可真算是沉得住气、守得住耐心了。然而,国家政策的严格执行不等人,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不等人。新闻中,有些市民建议要让厂家在药品包装中明确标明是基本药物字样,药店要设立基本药物专柜。建议要求很合理、很实际,也很可行。普通民众都有这样的觉悟,有这样强烈的要求,相关部门却仍是高高在上,动作缓慢,只是将上级政策文件接收便了事,并不尽心竭力地组织力量去宣传、去督促、去推动,做隔岸观火的“甩手掌柜”,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其实,从根子上来探究,部门的不作为、药店的不积极,都是为民服务的理念没有树牢固。如果这一理念得以确立,只要于民有益、为民谋利的事,无需舆论监督、外力推动,他们都会自觉、积极地去做。

    这条路,任重而道远,却是我们不得不尽全力而孜孜才求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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