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面积统计还有多少人均被“省略”了?

2009年09月29日 07:50   来源:大河网   岳建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9月28日在“中国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情况和住房建设成就”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到2008年底,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了28平方米以上,是1978年人均住房面积的4.2倍。(见今日本报A20版)

    由于这种选择性的统计方式故意掩盖了现实中存在的社会不公,“人均”二字早已成为引发公众反感和诟病的导火索,但许多行业的高管们仍然乐此不疲,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公布一些人均数字来证明自己的巨大政绩,“人均住房面积”也不例外,因此,“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了28平方米以上”这个数字,铁定要遭到低收入群体尤其是“房奴”们的肆意挖苦。

    在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富裕程度或文明状态时,用“人均”的概念作为重要标准之一是各国普遍的做法,在我们这里怎么就行不通了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国的各类社会资源不是按照人均分配的,比如在置办房产上,公务员或垄断企业员工可以购买单位的低价房、享有公积金等,别的群体就没有。因此,全体国民的住房拥有面积就不应当用人均的方式去统计;其二是统计方式过于简单,根本不能完整地体现全国公众真实的住房状况,对于这样很不权威的统计数字,人们当然难以认可。

    为了弥补上述缺陷,我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把以下方面纳入统计:1978年前官员及普通职工的人均住房面积各是多少?现在各增长了多少倍?增长率各是多高?目前官员们人均拥有的住房面积是普通公众的几倍?目前垄断企业职工的人均住房面积是民企职工人均住房面积的几倍?中国目前有多少“房奴”和空置房?官员在“房奴”和空置房中各占多高的比例?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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