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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郭宝平8日在京介绍,目前,国土资源部关于“小产权房”的报告已上交给国务院,并提出了初步的政策。其中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决不能让开发商占便宜。(7月9日《新京报》) 从小产权房风生水起那天起,它就成了有关部门和个别专家学者的眼中钉。当然,法规是要遵守的,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1月8日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至此,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大门被彻底关上。政策层面的纷争可以画句号了,政府不会放开土地市场化流转的大门,农村土地与商品房用地断没有互通款曲的可能。 清理调查小产权房的现状,固然不能忽略开发商的作用,但是,强调“决不能让开发商占便宜”的说法,似乎多有不妥。首先,小产权房不是开发商的发明专利,关于小产权房是否应该合法化的问题,有关部门的认识也不是一开始就高度统一。早前,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态认为小产权房尽管违法,但对于符合规划、具有一定规模的小产权房可补办手续转为合法。尽管之后被澄清,但在农村基层,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默许,数量惊人的产权房怎么可能盖起来呢?可见,起码开发商不是占便宜的“主谋”。 其次,小产权房价格极低,开发商卖出的房价可能还抵不上主流城市房价的零头,也正因为如此,大开发商是鲜有兴趣开发小产权房的,如果说真是“占便宜”,那么,商品房简直可以称为“抢劫”了。当然,按照市场基本逻辑,商人无利不起早,小产权房的开发商不能做义工,合理利润回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谈不上谁占谁的便宜。有数据显示,小产权房数量多得惊人,北京可能占比20%左右,深圳占比可能高达40%、近50%。消费者也不是傻子,如果小产权房性价比不高,一直占业主们的便宜,怎么有那么多城里人趋之若骛呢? 第三,要说小产权房占了便宜,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只能说,它占了虚高房价的便宜。如果房市正态、房价合理,市民何苦千里迢迢跑到乡下去买个小产权房遮风避雨呢?别墅豪宅,动辄百万的高烧房价,把刚性需求逼到了小产权房市场来了。它的热销本身就很怪异,不是怪在价格,而是怪在畸形消费需求。这才是宏观决策部门最需要反省的地方。 谁占了谁的便宜?这是个复杂的命题。矛头直指小产权房开发商是悖逆情理和逻辑的,小产权房一度繁荣昌盛的根源有二:一是省去了三大成本(一是购地成本,二是各种税费,三是由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制造成的“公关成本”甚至“腐败成本”)后,价格有绝对吸引力;二是当下土地收益分配失衡。在开发商、几级地方政府、村与村民的层面,利益分配呈倒金字塔形,为了保有土地利润,村级组织与村民有极大经济动力推动小产权房的开发。 开发商占了小产权房多大的便宜?建议有关部门好好算笔帐。同时,也请对比一下“开发商占了商品房多大的便宜”,两相比较,很多悬疑与曲折就尽在不言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