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009年08月26日 17:28   来源:云南日报   季征
    25日,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前往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永宁清真寺、崇德清真寺走访看望伊斯兰教代表人士并与大家座谈。

    “国家昌盛了宗教才能有今天的发展,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看望了我们,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荣誉!各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各民族要相互关心、爱护、支持,让民族团结之花更加鲜艳——总书记的话语犹在耳边!”座谈会上,谈到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会见民族、宗教及基层群众代表时的情形,昆明市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主任马恩泽依然激动不已。

    在充分听取宗教代表人士的发言后,黄毅首先肯定了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近年来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他说,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马克思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学习,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我们的神圣职责,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要按照省委的部署,在宗教场所认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点到面、引导群众爱国爱教;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加强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支持、帮助宗教团体发挥作用;要深入开展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三股势力的斗争,齐心协力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推动社会和谐。

    黄毅还前往圆通寺看望佛教代表人士,并对圆通寺的环境、排污等工作提出要求。

(责任编辑:冯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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