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目标 保障全体公民居住权利
住房制度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全体公民的居住权利,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水平。加强住房保障是践行三个代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让无锡市的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重要保障,是实现建设无锡“四城”的重要保障,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的重要保障。
规划蓝图 实现住有所居保障目标
“十二五”期间,无锡将通过全方位、多途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个全方位、多途径、多层次的住保体系指的是: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住房梯度消费,适度消费,实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良好的居住环境。
未来五年,我市将通过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加强住房保障供给力度;通过新一轮的危旧房改造,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通过老新村整治,修缮、改善、美化我市老新村的居住环境。
保障目标
———到2015年,做到纳入保障体系的人群应保尽保,形成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危旧房改造和老新村整治等全方位、多途径、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廉租房供给: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8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供给: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3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房供给: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到“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改造成片危旧房地块7个,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5290户,改造零星危旧房20万平方米。
———每年进行80万平方米的老新村整治。
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方式。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为享受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应保尽保。
———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租赁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核减公房租金。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核减的家庭,租金核减标准为:持有《无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低收入困难家庭,核减公房租金的70%;其他低收入困难家庭,核减公房租金的50%。
———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方式。符合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提供公共租赁房方式。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保障措施
———确保每年开工经济适用住房7000套,实物配租廉租房400套。目前,我市已落实了广石路北侧地块、崇安毛岸地块、东亭地块、潘婆桥地块等四个地块,可建设住房面积166.5万平方米,22200套。2011年,我市还要落实可建设住房面积超过80万平方米,超过10000套的建设用地。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设住房面积180万平方米、28000套的公共租赁房,同时积极鼓励各开发区、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规模进行了崇安东大街地块、北塘霞美路地块、南长前坭旺庄等地块的危旧房改造,启动了永勤弄、绿塔路、夹城里等重点地块的改造。“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改造成片危旧房地块7个,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5290户,改造零星危旧房20万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我们对尚未整治的近70个老新村分期分批地进行了整治。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每年我市老新村整治面积达60万平方米左右。“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提高功能、完善配套、美化环境”的要求,每年完成不低于80万平方米的老新村整治目标。从2011年开始,我市将启动第二轮老旧住宅改造,即对2002年以前第一阶段已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每年改造80万平方米以上,到2015年基本改造完毕;从2013年起,对1998年前建造的2万平方米以上成片小区约450万平方米,从中挑选矛盾和问题比较多的小区进行出新改造;对2万平方米以下尚未整治的零星住宅,通过以特修为主的形式,逐年进行改造。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