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过去,每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出台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举措,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
1997年1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金融监管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新成立的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人民银行成立9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另外,中央财政定向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并将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4家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2002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取得历史性突破。这次会议后,新组建的中央汇金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相继实施股份制改革并公开上市,赢得了海内外投资者的追捧。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改革也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下全面铺开。
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全面部署金融改革发展任务时提出六大工作重点,第一大重点是继续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银行制度。经过一系列财务重组,农行成功实现了整体改制,并于2010年实现“A+H股”上市,标志着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圆满完成。我国金融业的全球影响力不断增强,在全球金融稳定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今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多项改革目标,提出必须坚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努力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