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2012年01月18日 09:2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王信川
    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迫切需要。自2005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非公36条”、“新36条”等,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大大拓宽,在各地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炒楼”、“炒矿”、“炒金”、“炒中药材”等现象也表明,社会资本呈现“脱实向虚”、“以钱炒钱”等趋势,甚至引发一些企业资金进入民间借贷,一些地方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有助于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融资难问题。

    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也是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基本要求。当前,在社会资金整体并不匮乏的情况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象愈演愈烈。另一方面,规模庞大的民间资金急需寻找出口,以至于一些地区在正规金融之外出现“影子银行”,民间借贷陡然升温。这说明,结构性“钱荒”背后,是金融资源的错配和浪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这就需要放宽准入门槛,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形成多元、有序的市场竞争格局。

    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还是防范和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有的地方相继发生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主“跑路”事件,把民间借贷推到风口浪尖,更让一些潜在的金融风险问题浮出水面。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敏锐观察和跟踪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应对预案,切实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有序进入金融领域,有助于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监管机制,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

    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还需着力解决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民间资本早已获准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但必须由商业银行作为新设金融机构的控股股东。这不仅使民间资本因没有独立的经营权而积极性不高,也在客观上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负担。二是在行业监管方面,当前针对民间资本进入较多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领域的监管并不到位,以至于部分民间资本通过这些平台衍生出“高利贷”现象。三是在经营管理方面,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之后,还面临着市场定位不清、金融人才缺乏、社会认知度不高、资本规模较小等诸多难题。有关部门还需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间资本的规模和实力显著增强,为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要因势利导,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让金融业成为吸纳民间资本的“蓄水池”。一是对现有金融机构存量进行改革,对城市中小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进行股权结构改造,稳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占比。二是对规模庞大的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三是放宽准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四是加大村镇银行、农村和社区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的推广进度,构建多种所有制结构相结合、良性互动的金融组织体系。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推进股权多元化,切实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这切中了当前金融业发展之要,对于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

    作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一条重要途径和通道,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我国信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力量,对形成资本多元化、服务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程度上聚拢、整合民间资本。2006年12月,央行启动小额贷款公司首批试点;2008年5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驶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贷款余额3359亿元,2011年前三季度累计新增贷款达1379亿元。

    小额贷款公司适应了市场需要,其“小、快、灵”的服务模式为各地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立足于区域化、本地化发展,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直接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当前,为了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还需着手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完善差异化的经营模式。小额信贷公司的服务对象分布于各行各业,融资需求不尽相同,传统的授信模式不一定适合。小额贷款公司需更加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积极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实行差异化的经营发展战略,形成独具特色的经营优势。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特性,使其只有回收前期贷款才能发放新的贷款,这已成为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增加对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是抓好风险防控工作。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面临金融从业经验不足的现实问题,在经营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方面大都处于探索阶段。有关部门应全程跟踪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情况,逐步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考评体系,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扶持和风险防范。

(责任编辑:王雅洁)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