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风险正在逐步显现,中小企业则因为民间借贷的不规范,正在从一个“泥坑”跳向另一个“泥坑”。民间借贷风险会不会演变成系统性风险?中小企业能不能从“泥坑”中走出来?这些都已成为当前十分严峻而现实的课题。
温家宝总理近日在浙江绍兴、温州考察时指出,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妥善处理企业之间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蔓延,防范区域性风险。
温总理的讲话,可以理解为政府对当前金融现状的一个基本判断和分析,更可以理解为新一轮金融秩序整顿工作的开始。但是,这些基本判断如何才能转化成行动,变成解决具体问题、克服具体困难的思路和办法,还需要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落实。
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问题已经相当复杂,矛盾也十分尖锐。中小企业在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双重挤压下,已经很难再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随时有可能出现大面积的停产、关闭,甚至破产。近日温州等地出现的企业老板“外逃、外溜、外躲”现象,已发出了严厉警告。
必须引起注意的是,此轮金融秩序混乱现象,不像以往是经济过热和政策宽松带来的,而是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慢和货币政策严重紧缩的情况下出现的。也就是说,金融秩序混乱完全是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发生的,其风险和危害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中小企业因为背上高利贷而陷入绝境,很多人把矛头指向了放贷者,认为是民间放贷人的无良行为,搞乱了金融秩序,更让中小企业“雪上加霜”。这当然没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民间借贷与资本没有出口、中小企业没有正规融资渠道有很大关系。如果民间资本有足够的投资渠道、中小企业有正常的融资通道,还会出现民间高利贷吗?
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就是,在正路不通、正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自然就走后门、走歪路、走斜道了。
而事实上,无论是民间投资者还是中小企业,心里都非常清楚,以这样的方式投资和融资,风险极大,特别是对民间投资者来说,虽然此举可以获得一时的利益,但更大的风险还在后面。如果债务还不上,不仅会倾家荡产,甚至人身安全也难以保证。之前很多“血的教训”就是明证。
显然,要从根本上解决金融秩序混乱的问题,仅从整顿金融秩序、规范金融行为方面进行打击是不够的,必须要给民间资本一个制度性通道,给中小企业一种制度性融资渠道。否则,即便将眼前的矛盾化解了、问题解决了,谁也不能保证,新的金融秩序混乱现象不会再次发生。
就民间资本的出路而言,最根本的办法,一是要对民间投资者开放更多的领域,特别是垄断领域,要让民间资本能够进得去、活得好、干得长,而不是需要时开放,不需要时紧闭大门;二是建立规范制度下的民间金融机构,把民间借贷行为纳入到、健康、有序、规范的金融轨道,从而丰富我国的金融体系,活跃金融市场,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再完全受制于目前的金融机构,不再在政策紧缩面前束手无策。
就中小企业融资而言,不能再满足于口头承诺上,而要落实到具体行动。除现行金融机构必须实实在在地给中小企业以金融支持之外,还要发挥民间金融机构的作用,让民间金融机构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通道。前提是,要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让民间金融机构有合法的身份和平等的竞争环境,让民间金融机构能够象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对市场经济主体提供服务。
资本有了正常的流通渠道,金融秩序自然会在市场调节中趋于健康、规范和有序。(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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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