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码标价仅罚五千无异于隔靴搔痒

2011年05月14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子房先生
    国家发改委12日公布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5月13日新华网)

    应该说,“一套一标”政策的出台主要是政府为了增加和提高房地产销售中的价格透明度,使开发商减少销售环节中的“价格游戏”和“坐地涨价”等价格垄断行为,同时使购买双方的信息相对均等一些。如果“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了,市场上的房源和价格就一下全公开了,那么开发商肆意提价的伎俩也就不起作用了。

    但是,这个在波云诡谲的房地产市场中,人们已经习惯了不断希望、不断失望。欣喜过后,仔细阅读新闻,不得不让在人产生出些许疑问。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实行“一套一标”仅仅被处罚5000元,这种处罚力度相比每套商品房动辄几百万的价格根本就不值得一提。试问,这怎么能对违规开发商起到震慑作用呢?这不就像是狠狠地举起了板子,却只在开发商的屁股上轻轻的拍了一下。你说这是惩罚,还是挠痒痒呢?

    其次,违规处罚是以一套房为标准,为什么就不能以每平方米罚5000元为标准呢?这到底是威慑违规开发商,还是鼓励开发商违规呢?而开发商最终还是会把这样的成本叠加到购房人身上。所谓罚款,就是一定要让被罚者感觉到违法的成本很重而有所顾忌。很明显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违法或违规的成本太低,自然会导致更多的人热衷于违法或违规。

    再次,合理的标准房价如何决定?众所周知,房地产的开发成本至今仍是一个“谜”。如果是开发商随意申报备案标价,那么执行“一套一标”规定后,开发商又有可能会采取先高价申报、再打折的做法,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这种游戏在任何打折店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这样的结果不仅会让“一套一标”的政策变了样,而且会继续加强房价上涨的预期,让楼市调控难度更大。

    最后,在市场经济中,仅靠罚款也很难禁止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一方面,要求政策要有连续性、联动性、前瞻性,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另一方面,对于违规开发商不仅要限制其贷款、拿地,屡教不改者甚至应该被直接清除出房地产市场。更重要的是,任何处罚结果都要在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

    所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明码标价仅罚五千远远不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继续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和详细的实施细则,使“一套一标”的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这样才会对规范房地产的价格体系产生的积极作用,而房价回归理性自然会逐步实现。(子房先生)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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