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十二五”时期,我们要不断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的组织制度创新,着力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全面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快速发展,服务“三农”的能力持续增强。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了11.77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2.63万亿元。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县域经济,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有效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
伴随着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这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十二五”开局之年“三农”工作的需要,我们要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科学合理布局农村金融网点,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力度,全面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率,加快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
全面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一要突出农村金融服务针对性。一方面,要加强对水利建设的支持。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将支持水利建设作为现阶段“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增加水利建设方面的信贷资金投入。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业务功能和市场定位,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合理提高农田水利建设贷款比重,合力支持水利建设。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充分运用资金规模优势,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水利项目和大型水利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对城市防洪排涝、居民和工业原水供应、污水处理回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的金融服务,加强对大江大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国家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工程、生态脆弱地区水生态修复、污染严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的融资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县域机构要进一步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农业大县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支持,因地制宜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支持。要着力满足粮食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有效信贷需求。要根据粮食和农产品生产、产销区运输时间、产品销售周期等和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农户、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科学掌控涉农信贷投放节奏,确定信贷投放的时机和额度,保证资金准确、及时到位。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合理掌控春耕备耕资金投放节奏,必要时可以根据时令集中投放,避免耽误农时。
二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支持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农民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的特点,相关金融机构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时期,我们要在继续优化农村金融基层网点布局、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推动城乡金融协调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努力创造和发展一些适合农村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要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在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实际特点,积极探索、创新适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重在实际效果。要坚持优化服务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运用现代商业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进和提升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审慎稳健开展金融创新,合理分散金融风险。
三要高度重视金融监管工作。全面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要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同时,处理好支农服务与自身发展、监管与创新的关系,高度重视金融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涉农信贷资金投放的安全有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涉农信贷风险大、收益率低、周期长,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稳健发展;通过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和措施,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改进服务;建立科学的监管考核与评价体系,推动和激励农村金融机构完善支农服务网点功能,提高贷款服务效率和质量。
(殷孟波许坤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