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房产消费税能抑制房价吗?

2010年03月26日 06: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至善若水
    在昨日(24日)的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在作《关于2010年全市重点工作的情况报告》时表示,政府将采取四个有力措施管理好商品房,防止房价不正常波动。其中,就包括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重庆晚报)

    重庆市将对高价商品房征税,一石激起千层浪,格外引人注目。抑制房价究竟该怎么征税?这对于业内人士来说,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从空转了几年的物业税,到最近的对开发商征“暴利税”,税与房价之间微妙的关系被诠释的越来越神奇,似乎房价下降只能依托税收的手段,其实我们仍没有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因为调控房价无法通过税收这一种手段达到效果,更别说立竿见影的效果了。

    中国的高房价已成为现实,我们必须正视这样的现实,而高房价又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这里有百姓的刚性需求存在,有投机性购买力的拉高,有城镇化进程的推动,更有“土地财政”思维在作祟。所以面对由众多因素抬高的中国房价,仅仅靠物业税或者特别房产消费税就能解决吗?对高端房征税解决不了目前高房价的问题。能买得起高端房产的人本身就有钱,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消费税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影响,而恰恰是这些高端房,一旦征税后,高端房的房价抬高,从而会带动整个低端房价水涨船高,最终税收成本还是会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

    以税收手段抑制过度投资、投机炒房行为,作为一种政策导向是好的,但是否能解决根本问题值得探讨。在我看来,能买的起一百万元房的人是不会在乎那几万元的税的,况且炒房人从中赚取的差额也要远远大于税收成本。因为房价上涨的太快,足以消弭这部分损失。

    在中国人多地少的情况下,百姓“住有所居”的刚需是始终存在的,再加上城镇化进程加快,无形之中助推房价上涨。税收可以加大投机成本,避免过度炒房,但同时仍需要其他手段多管齐下。一是应减少对商品房用地的“定向供应”,大量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供应;二是改变“价高者得”的竞拍机制,割断土地与地方财政之间的“脐带”;三是对现行房地产税费清理“瘦身”。

    住房是一种关乎民生的特殊商品,对房价过快上涨问题,谁都不是旁观者。只有使房地产市场理性化,使价格平民化,并让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这两条腿走路,更多百姓才能圆上安居梦。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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