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所作的筹划和决策,其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对外开放为特征的非均衡发展战略率先在东部沿海地区实施,对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及2003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2004年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都体现了一种非均衡发展的理念——以非均衡发展为手段,以协调发展为目标。
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 所谓主体功能区,就是为了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各空间单元的开发潜力,按照国土空间整体功能最大化和各空间单元协调发展的原则,对国土空间按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进行空间划分而形成的藉以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的特定空间单元。
“十一五”规划创新地提出了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明确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提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
主体功能区的提出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主体功能区战略有利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各地区共容式发展。在不同区域设置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地利用本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既能避免因同质化生产导致的恶性竞争,又能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创造出区域多赢的局面。
其次,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从政策上促进人口分布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经济分布与资源承载力相适应,最终实现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再次,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转方式、调结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很多地区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依靠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进行发展,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极为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主体功能区战略可以很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的两大优势 第一,区域定位更清晰,区域分工更明确。主体功能区是根据一个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划分的,这样对区域的定位更加清晰和客观。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把不同区域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并针对不同的区域给予不同的定位,在不同的区域实施不同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经济发展政策,确定了区域的主体功能是社会、经济、生态的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有利于区域因地制宜的发展。此外,四种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也使区域分工更加明确,特色更加突出。就不同类型功能区的分工目标来看,优化开发区的主要功能是对接全球经济,培育先进技术和引领国内发展,主要发展高、精、尖产业部门;重点开发区主要功能是担负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重要空间载体,同时要加大对制造业、轻工业、服务业的发展比重;限制开发区要为本区域生产生活提供基础服务,保障全国或较大区域的生态安全,要以特色产业部门发展为主;禁止开发区的主要功能是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以旅游和生态建设与恢复产业为主。
第二,衡量区域发展的指标多元化。在现实的发展中,不同层次的行政区以局部利益最大化和GDP增长速度为追求目标,超越自身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追求经济增长,区域发展始终以单一的经济指标来衡量。在主体功能区分工体系中,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强财政创收能力,强化其对经济绩效考核;而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主要职能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弱化其对经济绩效考核。这样社会指标和生态指标为衡量区域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指标,对区域的衡量更加多元化和科学化。同时,主体功能区以空间整体效率最大化为追求目标,强调“以人为本”和“尊重自然”两大理念,为区域协调发展和空间秩序优化提供了新的平台。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两种意识” 第一,强化科学发展的意识。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重要内容。主体功能区的提出,明确指出了区域的主体功能有三种,除了经济功能外,还包括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相应的,衡量区域发展水平的指标也分为经济、社会、生态这三种指标。在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进程中,必须要强化科学发展的意识,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通过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经济发展举措,来实现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强化整体发展的意识。以往的区域发展模式特别注重经济这一单要素的增长。主体功能区的提出,坚持的一个中心就是要注重区域的整体发展,要促进区域内人口、资源、经济、社会、生态等各子系统的共同发展,即人地系统的整体协调发展——人口数量与资源总量的协调;资源总量与经济发展速度的协调;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协调;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与自然生态环境循环的协调等等。因此,在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进程中,必须要强化整体发展的意识,以更好地促进区域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还要坚持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相结合,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经贸学院)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