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不致成为一句空话

2010年03月15日 09:26   来源:南方日报    □郭台辉
    ●提要

    政治话语的转换意味着政治思维和观念的转型,由此推进政治与行政的治理艺术的转变,进而形成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与自我监督,由此实现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新颖的提法表达了一种直接目的和终极目标,笔者试图阐释其中的含义与问题。

    首先是“创造条件”与“让”。在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0年主要任务”中,大多数段落都是用“要”开头,这是中央政府对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官员提出的一种要求和希望。“创造条件”的主语是不言而喻的,但这里隐藏的疑问是,以前的各种条件不能满足人民的批评和监督吗?还是在新的时代消解了、由此才需要创造新的条件?或者政府的自我批评和监督功能不够或失效?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政府中,各级官员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但如今的政治实践却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为批评和监督自身创造条件。“让”是一种“任凭”和“允许”态度,一方面希望政府及官员具备一种宽阔无私的胸怀和光明磊落的立场;另一方面,这里的人民既可以是自愿主动的,也可能是消极被倡导的。所以,关键问题在于,各级政府如何创造条件?创造何种条件?而这两个问题取决于另外的问题:允许人民批评和监督到何种程度?但更为紧迫的问题是,能否创造相应条件保障人民在批评和监督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言论自由?

    其次是“人民”与“批评”。“人民”长期用于表达威严高大、追求正义、积极爱国的群体,与之相对立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的敌人。在这个意义上,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人民。但是,除了政府官员之外的“人民”似乎时刻被等同于需要被关怀、被怜悯、被保护的“群众”。而且,二者都是铁板一块的、同质性极强的集合词,好像其内在的价值、利益和观念是毫无冲突的,而无视这个矛盾冲突层出不穷的多元社会。显然,批评和监督的主体是利益多元化的群体和个人,对象是不同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但现实中的批评和监督经常被地方政府视同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的批评和监督就很容易成为一句空话。

    如果“人民”和“群众”这种革命时代残留的抽象话语不能转化为具体的、活生生的公民个体话语,“人民”话语必然将继续成为地方政府官员用来自我美化、自我安慰、自我抬举的修辞,从而就难免出现罗伯斯庇尔那种“我就是人民”的荒谬。没有解决观念和话语问题,就谈不上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有效机制问题。同时,批评和监督是两个层面和两种方式的行动问题。批评政府主要是,对各级政府行为的已有定位、导向和结果发出异样的声音,希望政府部门及时重视和矫正。批评在性质上的善意或恶意、在程度中的严重或温和、在方式上的直接或间接以及在途径上的传统或先进,都代表具体的利益和价值主体积极关注具体的政府部门和具体问题。政府官员必须开通多元的听取渠道,对此负责任地作出及时、明确、正面的回应。因此,政府部门并不是要刻意创造条件让社会民众来批评和监督,而是政府自身是否愿意以及如何吸纳各种批评,并积极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政策。

    最后是“监督”。监督侧重于政府行动过程的程序性、规范性,使公共权力运作透明、公正、合法、有效。一般来说,当前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权力部门之间的监督(如党委、政府、政协、人大)、来自权利主体的监督(如听证会、恳谈会等)、新闻媒介的监督(大众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其实,政府也不必刻意为新闻舆论的批评和监督创造条件。因为政府的任何权力和财政都是源于社会成员的认可和授予,后者有责任和权利监督政府的运行过程与结果。社会成员影响政府过程不仅通过自主结合或被动组织起来的团体,而且更是通过具影响力的新闻媒介对政府部门实施更有效的监督。所以,地方政府更应该反省的是,如何让本层级和部门的官员平静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在面对媒体采访和民众质问时不出现一些令人失望的“雷语”。

    政治话语的转换意味着政治思维和观念的转型,由此推进政治与行政的治理艺术的转变,进而形成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与自我监督,由此实现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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