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中国驻国际展览局代表,2010年上海世博会执行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等职。兼任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GATT/WTO、中美关系、浦东开放与开发、世界博览会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撰写、编著、翻译教材和专著近10部,发表论文200余篇。 法治化才能协调疾速城市化 如何协调治理疾速发展的城市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法治化是重要的方式。当前,迫切需要法治发挥其定分止争、明晰权属的功能,迫切需要法治更为有效地体现利益分配、协调平衡的作用。
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之际,正值人类社会处于疾速城市化的历史转折当中。城市化是这届世博会举办深刻的社会背景,也是这届世博会所要深入探讨的主题。
众所周知,当前全球城市面积占地球表面总面积不到1%,但全球城市的人口总量已经超过了地球总人口数量的50%。城市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比重在1800年时为2%,在1900年时为 13%,到了 1950年则达到 29%。2007年5月23日是人类城市化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日子。这一天,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统计出地球上的城市人口超过了农村人口:当天全球城市人口的总数达到了3,303,392,253人,共比农村人口总数多出了125,869人。据估计,人类城市化的进程在未来数十年里还将持续发展:预计到 2010年,地球上城市人口将占据地球总人口的51.3%,到2030年,世界上将有6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
综上可见,在过去的两百年里,特别是上个世纪中叶以来的50年里,人类的城市化进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城市化,已成为了当今人类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城市化的进程带来了人群的集中,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紧密程度。城市化的进程带来了资源的集聚,使社会化大生产成为可能。在人群的集中和资源的集聚过程中,人类的创造力得以释放,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得以极大提升,人类的文明进程得以大幅加快。
然而,城市化也给人类带来了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一方面,人群的密集使人与人之间的空间冲突和财产纠纷加剧,使社会矛盾凸显。这一点,对于农村人口大量涌入的超大规模城市而言,尤为突出。 2009年12月17日的《新华每日电讯》报道了北京市海淀区城乡接合部唐家岭村“蚁族”蜗居城市边缘的现象,便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唐家岭村这一原本只有3000人的村子总计涌入了5万人,成为北京市最大的“蚁族”聚居区,引发了环境、交通、社会治安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另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造成了自然资源的过度耗费,导致了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和气候的异常。以气候变化为例,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已使全球气候变暖成了人类不可忽视的严峻问题。 2007年,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建立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了第四次科学评估报告。这份科学评估报告明确指出,从1906年到2005年的百年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74摄氏度, 20世纪后50年北半球平均温度是近1300年中的最高记录,而刚刚过去的10年则成为了人类有记录以来最热的10年。温度的上升导致了北半球积雪面积明显减小,山地冰川和格陵兰冰盖加速融化。同时,海洋升温还引起了海水的热膨胀,据统计20世纪全球平均海平面上升约0.17米。此外,全球气候变暖还造成了极端气候事件的趋多趋强。由此可见,城市化带来的问题,其范围与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城市本身,早已成为全球的共同问题。
面对急速发展的城市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如何进行协调和治理?法治化是重要的方式。例如《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就对城市居住社区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问题进行了规范,并以法律的形式为人类城市生活明确了权利界限,提供了权益保障。再如,为应对城市化带来的气候变暖问题,人类社会经过共同努力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7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2008-2012年承诺期内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水平至少减排5%的行动要求。
在城市化所带来的互为交织、错综复杂的权利关系中,迫切需要法治为从国家到个人的各类主体提供更具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行为准则,迫切需要法治发挥其定分止争、明晰权属的功能,迫切需要法治更为有效地体现利益分配、协调平衡的作用,迫切需要法治更为快速有效地裁判纠纷、解决争端,以适应城市运行的节奏。
世博筹办以法治为先导 在《世博会标志保护条例》实施前,上海世博会组织者便通过“世博第一案”,起诉一家房产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申博徽标、上海世博会主题词、“世博会”名称谐音等。此案历经两审获得全面胜诉,起到了良好的敲山震虎的示范作用。
2002年12月3日中国申博成功以来,中国政府和上海世博会的组织者始终把举办一届法治的世博会作为工作目标,上海世博会筹办的全过程始终秉承“依法办博”的理念。
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在1928年制订的《国际展览会公约》框架下所举办的。因此,作为《国际展览会公约》的成员国,“依法办博”的首要内涵就是要将筹办世博会的各项工作纳入《国际展览会公约》和国际展览局(下称“BIE”)相关规则的框架之下,切实履行国际义务、遵循国际惯例、兑现国际承诺。申博成功以来,我们陆续依照国际规则的要求编制了上海世博会的《注册报告》、《一般规章》、《特殊规章》等国际法律文件,构筑了筹办世博会的国际规则体系。
作为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的蓝图,《注册报告》涵盖了主题演绎、园区规划、财务计划、沟通推介方案、后续利用方案、初步商业计划等重要内容。编撰《注册报告》的过程,同时也是将世博会的申办方案转化为筹办方案的过程,也是使筹办世博会的思路和战略更加清晰明朗的过程。
依照我国政府在《注册报告》中的承诺,在注册程序完成后主办国和组织者还需根据世博会筹办工作的进展分批编制1份《一般规章》和14份《特殊规章》。《一般规章》和《特殊规章》是规范世博会组织者和参展者的行为准则,是国家承诺转化为国际义务的重要载体。《一般规章》涉及的内容综合全面,而每份《特殊规章》则针对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当中的某一特殊领域,分别涉及主题演绎、参展条件、指导委员会运作、建设、设备安装、人员住宿、展品通关、保险、商业活动、公共服务、知识产权、特权与优惠、入场、评奖等内容。
《一般规章》和《特殊规章》的编制过程,是在我国现行立法与实践基础上实现与办博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相衔接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参展者反复协调沟通的过程。
在此基础上,上海世博会组织者从2006年起还陆续编制了两版《参展指南》,并从2008年起以单项《参展规范》的形式对《参展指南》进行及时更新、补充、修订和完善。《参展指南》和《参展规范》是执行性、操作性的文件,解决了《一般规章》和《特殊规章》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为组织者和参展者构筑了信息沟通的桥梁。
为了真正做到遵循国际规则、兑现国际承诺,申博成功以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特殊便利政策,为组织者筹办世博会和参展者参与世博会提供优惠与便利。这是我国政府“依法办博”的又一重要方面。归纳而言,这些特殊政策涵盖了知识产权保护、参展者主体登记、货物通关、检验检疫、税收优惠、宣传品的进境与分销、人员出入境、车辆临时入境行驶和人员临时驾车等事项。其中,有些政策是针对国内立法和实践与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和申博承诺不相吻合的情形所制定,有些则是纯粹基于世博会筹办和参展工作的实际需要所制定。
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为例。以创新为使命的世界博览会需要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世博会不仅要保护组织者自身的标志和其他知识产权,还要保护各类参展者的各种智力成果。
在组织者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在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启动伊始,国家便决定以专门立法的形式对世博会标志进行保护。 2004年6月3日,上海世博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将《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补充纳入国务院当年的立法计划; 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部《条例》;七天后,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22号国务院令,公布《世博会标志保护条例》; 2004年12月1日,《世标条例》正式付诸实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依照国家的立法程序制定一部行政法规,这在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尚属罕见。这部《条例》也成为了迄今为止我国为推进上海世博会筹办所制定的唯一一部专门立法。
在参展者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2007年1月举行的世博会组织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这部《纲要》在我国现行立法的基础上,针对世博会举办的特点,围绕强化保护、优化服务和协同执法,提出了加强参展者知识产权保护的十项措施,涉及便利确权、合作执法、加强宣传、设立现场服务机构、颁发参展证明和表演证明等内容。
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下维护自身的各项合法权益。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我们会同相关政府部门保护世博会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努力。
在《世博会标志保护条例》实施前,上海世博会组织者便通过“世博第一案”,起诉一家房产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申博徽标、上海世博会主题词、“世博会”名称谐音等。此案历经两审获得全面胜诉,起到了良好的敲山震虎的示范作用。
2004年12月1日《世博会标志保护条例》实施以来,上海世博局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了61项世博会标志,向海关总署备案了57项世博会标志。
在世博会标志备案的基础上,上海世博局还于2005年4月设立“世博会标志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工商、版权、海关、城管等执法机构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案件,打击各种同时侵犯上海世博会赞助商权益的隐性营销行为。
世博会是打造法治城市良机 法治社会的实现程度最终取决于市民的法律素质。筹办上海世博会的八年时间,同时也是上海塑造和凝固城市精神,着力提升市民法律素质的重要时期。
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我们国家在21世纪初叶的重要战略决策。上海始终将上海世博会的筹办过程视为推进城市法治建设、提升城市法治水平、打造法治城市的重要契机。
筹办上海世博会八年时间,是我国法治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国家法治进程的大背景下,抓住举办世博会的历史机遇,坚持将实践上海世博会理念和主题作为城市立法的价值取向,围绕改善城市民生和提升城市管理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重要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例如,为满足世博会举办对良好城市市容环境的要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2月2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对2002年4月起施行的《上海市市容环卫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全面修订。此次《市容环卫条例》的修订针对近年来上海市容管理中存在的“四大顽症”,即“道路和景观灯光设置不符合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布局零乱”,“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无法有效治理”,以及“乱倒渣土垃圾难以有效遏制”提出了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美化上海的城市环境极富现实意义。
再如,针对城市管理的又一顽症——违法建筑现象,自2007年起,上海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先后采取多项管理措施,依法进行全面整治。从2008年1月至去年8月,上海市共拆除违法建筑869万平方米(其中城市地区拆除203万平方米)。为进一步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筑的产生, 2009年6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的《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规定(修订)》不仅完善了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程序,还加大了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
此外,近期还有一些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民生的立法值得关注。譬如,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认真研讨《城市房屋动拆迁管理条例》的修订事宜。此次修订将遵循《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正确定位“征收”、“补偿”和“拆迁”。专家学者们提出的确立“无公共利益则无征收”、“无补偿则无征收”、“无征收和补偿则无拆迁”、“无法院裁判则无强行拆迁”等原则将有望得以全面体现,更加充分地体现对城市人财产和利益的保障。此外,上海市也已将加强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列入立法计划,将针对因犬类数量不断增加而引发的犬患问题,对1997年12月修改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这是呼应民生诉求,还民众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
筹办上海世博会的八年时间,同样是上海市政府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背景下不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构筑责任政府,不断完善城市治理、构筑法治政府的重要时期。
作为一个特大规模的城市,上海有效的城市治理不仅体现在常态下有序运作,同时也体现在超大规模国际性活动举办等特殊时期和突发情况下能够从容应对。
举办上海世博会无疑是对上海在超常规状态下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挑战。 2008年6月19日,上海市人大以重大事项决定的方式,针对需要在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作出快速反应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广告管理等重要行政管理领域,对上海市政府进行了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授权。这意味着,在上海世博会筹备阶段和举办期间,市人民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上海市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可以在上述七个行政管理领域,就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并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上海市人大《决定》的发布,为市政府及时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应对和处置世博会筹办期间的各种复杂情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决定》发布一年多来,上海市政府已制定出台涉及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市容环境和广告管理领域的法律文件11件,正在研究制定中的法律文件还有10多件。立法机关以重大事项决定方式对行政部门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进行授权,这一做法拓宽了大城市在大型国际性活动期间和特别紧急状况下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思路。
法治社会的实现程度最终取决于市民的法律素质。筹办上海世博会的八年时间,同时也是上海塑造和凝固城市精神,着力提升市民法律素质的重要时期。
早在申博成功后不久,上海便于2003年开展了城市精神和申博精神的大讨论。在上海世博会的整个筹办期间,上海更是结合办博进程不断向市民宣传推广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秩序意识。
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例,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和相关政府部门始终坚持“打击侵权”与“宣传保护”并举,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和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平台的作用,利用每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针对企业和民众的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去年底,上海世博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还专门在淮海路世博展示中心举办了“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展”,共有206个批次近2万人次参观了展览。展览使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进一步深入民心,参观民众纷纷表示深受教益。
上海世博会开幕倒计时600天以来,上海推行了每月5日的“窗口服务日”、每月15日的“环境清洁日”、每月25日的“公共秩序日”的公益宣传推广活动,这亦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切实之举。通过一段时间以来各种方式的宣传和引导,上海市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素养大为改观。
世界博览会158年的历史表明,举办世博会不仅将极大地促进主办国和举办城市的工业化与现代化,同时也将有力地推动主办国家,特别是举办城市的法治化和文明化。我们相信,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不仅将推动上海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将使这座城市收获依法治市理念,促进城市法治环境的改善,从而极大地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