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1个省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21.7%

2011年10月26日 17:21   来源:北京晨报   姜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召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称,前三季度,我国21个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1.7%;小时最低工资最高的是北京市的13元,月最低工资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320元。

    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25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4%以上。

    尹成基介绍说,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合理调整;在全国开展2011年企业薪酬调查试运行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家政服务标准研究,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劳动管理规定》。

    在回答有关“北京医保基金账户花光”的问题时,尹成基表示尚不知情,“医疗保险基金这项制度的设计本身是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制度,而且医疗保险费的确定还有一个原则,就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费率是根据这个原则确定的。配合医改进行的医保相关改革,比如实行门诊统筹、改革付费方式、提高支付限额等政策也是根据基金的承受能力来确定的。”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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