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税”成中秋节前热词
该不该交税各有各的说法
中国人的传统佳节中秋转眼就到了,很多单位正在考虑给员工购置月饼或者月饼券联络感情。但最近几天,“月饼征税”通过网络的推波助澜,已成全民热议的新闻。
那么,发到你手中的月饼该不该、有没有被计入工资所得征税?单位会不会主动将这些月饼申报交税?税务机关又是如何回应的呢?
根据税务机关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应缴纳个税。那么,各单位中秋节所发的月饼应在交税范围内。
晚报记者程国平通讯员王媛媛樊彬/文晚报记者马健/图
市民
大多不知发到手中的月饼要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都要计入工资,进行个税扣除。
月饼显然属于实物,所以要扣税。
但实际上员工得到的月饼扣税了吗?
“发个月饼不可能扣税吧,反正我们单位这些年发月饼都没有扣过税,因为工资条上从来没显示这一项。”昨天,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的王小姐说,虽然今年月饼税的事炒得很热,但她觉得只是一种炒作而已,实际上单位都是按福利发放的。
昨天,记者在一个QQ群上随机采访:单位发的月饼,你交税了吗?约30名不同行业的网友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自己为月饼交过个税。
在郑州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的周先生表示,月饼明显属于公司福利,“扣税不合理吧?”对个税研究比较多的周先生认为,“如果月饼要收税,是不是意味着其他福利实物也要收税,我们公司一年发的福利有万元左右,真要扣税,也是笔不少的钱。”
周先生说,这些年他拿到的这些实物福利并没有被扣过税。
企业
月饼大多按福利发,并未纳税
从采访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员工拿到手的月饼似乎都没有被交税,那么,有没有企业把这些月饼计算到员工工资中,主动申报纳税呢?
昨天,郑州某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陈先生表示,虽然税务机关也有要求,发给员工的月饼、加油卡等实物要计征个税,但这中间的管理似乎有一个空当儿,税务机关也并没有严格执行,所以他们并没有主动申报纳税。
按照陈先生的理解,单位给职工发的月饼等实物、冷饮票等有价证券可以当做集体福利,“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福利费作为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另一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则表示,她的同行们一般认为,员工收入中需要纳税的部分是指以现金方式发放到他们手上的工资、薪金,其他的福利统统不需要交税。这名负责人说,她认识的同行很多,没有谁为月饼去主动申报纳税。
税务机关
未纳税月饼被发现个人补税,单位挨罚
对于企业发放的月饼等实物,到底是个人应纳税所得,还是很多企业财务人员理解的属于免税性质的福利?
昨天,郑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关于月饼税的说法几乎年年都在上演,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上早有规定,因此,不光是月饼,只要是实物,不管发放什么,都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规定,单位发放的实物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并入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则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
郑州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员还表示,虽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很多单位在给员工发放类似月饼这样的实物福利时,并没有把它归入职工的个人所得扣交个税。
而这是违犯税法规定的,所以一旦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将会被定性为“未按规定代扣代交税款”。这样,不仅职工需要补交税款,单位也会被处以未代扣代交税额0.5~3倍的罚款。
提醒
单位发月饼应避开“税率临界点”
采访中,有多名学者认为,中秋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月饼是连接企业和员工、亲朋好友间的纽带,如果把几百元的月饼也计入工资征税,有点伤感情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学老师认为,这些年,税务机关一直在进行税法改革,出台的许多减免税措施也令人叫好,所以关于这个有伤感情的月饼税,税务部门倒是可以考虑设立一个实物福利发放的临界点,比如规定一次发放超过1000元或者3000元的实物,可以强制要求企业申报纳税。
但无论怎么说,在现行的税法规定下,企业给员工发月饼、月饼券或者中秋购物券,还是要计入个人收入征税的。
不过,有税务专家提醒,如果单位想给员工省钱,发月饼时月饼的价格倒是可以考虑避开“税率临界点”。
这名专家举了个例子:某企业员工月薪4000元,发放价值300元的月饼被计入月薪计税后,大概要为这一盒月饼缴45元的“月饼税”。
如果一名员工收入6800元,原本只需缴595元的个税,但因为这盒300元的月饼,收入超过7000元,就要按照20%的比例交个税,缴纳个税额度就会提升至645元,其中要为这盒300元的月饼多掏50元的个税。
另外,新修订的个税法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8月收到单位发放的月饼、月饼券或购物卡,将按旧标准2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来计征个税。9月收到的月饼或是月饼券,则将按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来计征个税。
相关链接
哪些福利要交税?哪些福利无需交税?
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的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在1998年专门下发了一个通知,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张泉灵微博支招【月饼避税法】
@张泉灵:我研究了一下税法,发现通过以下5步即可发月饼,不交税。1.公司成立食堂。2.食堂买进月饼作为原料。3.食堂开出月饼午餐。4.大家领月饼。5.食堂解散。有财税专家吗?我这方法可行不?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