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房屋"群租"现象,不能只拿房客开刀

2008年08月30日 18:5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古鲁
    《东方早报》的消息说,近日,上海市房地局下发了一个通知,在前两年出台的《业主公约》里增加了一项新的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并解释说这么做主要是为了制约日渐增多的“群租”现象,消除由此带来的消防、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尽管这个理由听起来没错,不过这样的规定,还是引来了各家媒体的一片质疑之声。

    众所周知,上海是人口密集的大都市,群租现象可能比较严重,有些确实也危害了周边群体的利益。上海治理房屋“群租”现象,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如何治理“群租”的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惹来一片骂声是在情理之中的。堵不如疏,对于一个大都市而言,应该以一种开放的眼光来对待“群租”现象,就这样单方面的硬性规定,一味禁止有失行政水准。

    群租最主要的负面影响,是某些居住区人过多过杂,给周边环境造成了较为沉重的压力。适当的疏理是可以理解的,选择群租的人,自然是为了省钱,大家有条件的话,谁不愿意自己一个人住一套大房子呢?作为外来人口,在上海的起点都不会太高。很多毕业生不能一下子找到合适的工作、合适的住房,找间房群租,或者人多点合租,作为权益之计,也是合情合理的。

    治理群租有很多种方法,整治群租可以从出租人开始整治。有些房主为谋取暴利将一个房间分割为若干小间的行为难道也会因为取消群租而消失吗?群租的乱,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房东并不经常关注自己的房子,只管收租金,根本不知自己的房子住的是谁。要解决群租的问题,还要把租房的价格降下来,至少能让房客独自租得起房子;再次,要加强管理,坚决查处无良租户乱搭房的行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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