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经济体制变革下,会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008年12月21日 19: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至善若水

 专题:改革开放30年系列述评之1985 1984 1983 1982 1981 1980 1979 1978

    改革开放30年来,会计作为我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渐进式的改革历程。在计划经济会计向市场经济会计的转换过程中,无论是在会计标准建设与实施、会计人才战略、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还是在会计教育、会计信息化、会计理论研究以及会计国际化等方面,中国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1985年第一部《会计法》的颁布及实施,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工作翻开了变革的新篇章。

    1985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共6章31条,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会计工作从此走上了法治的轨道。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的是报账型会计制度,会计仅仅作为一种纳税的依据,作为对财产保管汇报的结果。在此经济体制下,企事业单位对于会计核算的低要求是可以想见的。从经济的角度看,这一时期的企业管理主要是生产管理,资源配置由政府进行。所以,企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单一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相对单一。这就造成一种情况,即企业财务变成一种无风险财务,会计工作实质上成为钻政策漏洞的“幌子”。而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薄弱,财务管理效率低下的现象在那时是非常普遍的。

    随着改革的触角逐渐延伸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会计规范必然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市场机制的灵活性、自发性都要求有管理性质的会计工作更加细致周密。

    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便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这部经济领域的法律的诞生过程复杂而艰辛。《会计法》于1980年8月正式立案,历时4年半时间,经过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近20次易稿,才终于在1985年正式通过。立法起草人员以创新的理念、广阔的视野、严谨的作风和求实的态度为会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为曾经参与起草的人员,原财政部会计司司长魏克发至今还记得,《会计法》出台后,他从助手吕众文那里拿到的关于《会计法》出台前后的资料足有半尺厚。那一打厚厚的资料封面上,是吕众文一丝不苟的正楷字,就像《会计法》制定过程中他们工作状态的写照。两年多的时间,历经11稿,中间修改无数次,对中国会计界的第一部法律,他们倾注了全部心血。而在这之前,作为会计工作者,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并不高。会计在当时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的事层出不穷,而单位里的会计人员和法定负责人的关系也十分紧张。会计人员不能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能,单位中的法定负责人则认为会计人员没有完全贯彻自己的意志。这样一来,在业务中,公与私之间经常出现矛盾。

    今天,我们可以想见,当时在制定这部法律的忙碌与紧张中,起草者对于它将起到的作用有着怎样的期待和憧憬。

    值得一提的是,在《会计法》出台的第二天,国内各大报纸纷纷刊载消息,《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光明日报》分别发表评论员文章,《经济日报》、《中国法制报》分别发表社论评价首部《会计法》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意义。《经济日报》记者在会计法施行前夕曾走访了我国第一任财政部长簿一波同志。薄一波指出:会计法是加强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一个大法,办经济离不开会计,在经济工作中要讲求经济效益,更是离不开会计。时隔二十三年,我们仍然不能忘记这件对会计界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虽然1985年的《会计法》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制定的,也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烙印,但作为我国会计法治化的开端,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开宗明义确立了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经济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会计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标志着市场经济进入了一个有序发展的全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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