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扩大企业自主权 走向市场从此刻开始

2008年12月04日 15: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至善若水
    直到现在,一些学者仍在思考,为什么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农村?这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话题,但不管怎样,就把那些严谨、深奥的命题继续留给学者们吧,至少我们可以把握一个关于中国现实的规律:在重大历史变革中,如果农村是“开拓者”,城市就是坚定不移的“践行者”,并且在实践中逐渐完善这种变革,将变革不断推向高潮,使之达到尽善尽美。

    那句“农村包围城市”的著名论断用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中也许并不为过,而改革从农村向城市推移的第一步也恰恰是有关“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当小岗村乃至全国各地的农民兄弟真真切切感受到“联产到劳、包干到户”政策的实惠时,城市的国有企业却因为经济体制缺乏活力面临着重重困难。企业的整顿是必须的,但从何处着手?农业的生产责任制为工业企业改革提供了最佳范本。

    1981年10月29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务院体改办制定的《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不仅要和利润挂钩,而且要和产量、质量、品种、成本等挂起钩来。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技术、经营等方面建立健全、明确而又具体的岗位责任制,实行全面经济核算。

    从此,以“减税、让利、扩权”为核心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在城市之中全面展开,此举有效地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对企业的束缚,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在当时,计划体制和财政收入是政府管理企业的两大“抓手”。计划体制之下,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由国家安排,任务由国家下达、产品由国家包销、设备材料由国家调拨、人员由国家调配、利润全部上缴、亏损由国家承担。因此,“企业”这个经济建设任务的直接承担者成了没有地位的“小媳妇”,被管理体制紧紧束缚住了,运行僵化,供需严重脱节,效率下降;而政府则不得不以数倍的投资换取企业回报,加剧了财政困难。

    为解决国家同企业以及企业同职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缓解当时财政赤字的困难,增加财政收入,扩大企业自主权或者说“放权让利”成为国企必须选择的道路,否则只能走入死胡同。而伴随着企业扩权的深入开展,“市场”这个词汇也走入了人们的视线。市场与计划相对,既然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企业不再按照国家统一指令计划生产,就得自谋出路,开发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寻找客户、搞推销、打广告,不知不觉中,企业通过“市场”自发调节机制找到了一条充满生机活力的路子。

    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在一些改革搞得好的企业,这种积极作用更为明显。例如首都钢铁公司通过改革使企业有了自主权,增加了留利,改进了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1979至1981年和改革前的1978年比较,首钢利润净额平均每年增长45.32%,上缴利润和税金平均每年增长了27.91%,企业留利和职工收入都有较大的增加。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也许不是30年企业变革中最关键的时刻,但它却给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打开了一个重要的缺口。它就像是一支“强心剂”,让原本举步维艰的企业开始有了求发展的动力。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天换地,便从这一刻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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