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包产到户”,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关键一步

2008年11月27日 10: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子衿

    专题: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系列述评之1978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句话邓小平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过。究竟如何摆脱贫穷,走上致富之路,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带领着伟大的8亿中国农民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迈出了划时代的一步。

    人们总是习惯用标志性事件来划分历史。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前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的农民就偷偷摸摸地把一些麦田、油菜田承包到自己家里去种,搞起了“包干到户”(俗称“大包干”)。无疑,在这之后30年的时光中,小岗村的事迹已经到了近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既当时著名的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的形式予以肯定。这个文件对那时的中国农民来说,同样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从小岗村的干部冒着坐牢的风险与村民一起在“大包干”的秘密协议上按下自己的手印,到中央以文件的形式肯定了“包产到户”的做法,中间跨越的1979年,是回顾改革开放30年历程,尤其是总结解放农村劳动力的实践经验时不可忽略的一段历史。

    历史的发展总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争议中突破陈旧思想的束缚,在发展中取得全社会的共识,是每个历史时期都要遇到的问题。在1979年,由中央至地方,从村干部到普通农民,都将目光聚焦到应不应该实行“包产到户”的问题上来。

    1976年至1978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没有明显增长,当时全国人均粮食只有600斤左右,人均收入只有125元,吃大锅饭、平均主义使农民的积极性不高。1979年1月11日,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印发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决定》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首要出发点,制定了包括建立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发展农业的25条政策措施,强调要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保证农民的民主权利,保护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动力、资金、产品和物资。但是,由于认识的局限,文件仍写明不许分田单干,不要包产到户,只允许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可以包产到户,在政策上只开了一条“缝”。

    2月,鉴于肥西县山南公社已经出现包产到户,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门讨论包产到户问题。时任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说,“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有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政策,也毫无例外地需要接受实践检验。我主张在山南公社进行包产到户试验。”万里的意见得到省委的同意。

    从年初到年末,有利于解放劳动力、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文章频频见诸报端,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形式和经验在全国各个地区得到推广。从1月上旬到中旬,《人民日报》先后报道了四川省广汉县、贵州省开阳县、云南省元谋县、安徽省和广东省普遍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这些地区的基本做法是,把生产队划分为若干作业组,给作业组规定劳力、地段、产量、工分、成本等,超产给予奖励,即“五定一奖”。3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农业劳动报酬联系产量计算的调查》一文,介绍了安徽滁县和淮北地区一些社队实行的“定产到组、责任到人”的做法及显著成效。实际上,这一做法已经等同于“包产到户”。

    在这一时期,反对“包产到户”的声音同样存在。《人民日报》3月15日发表一封读者来信,信中表达了反对农村中正在试行的包产到组生产责任制,认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应该稳定的意见。这封信引起正在试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地区人心波动和强烈反对。3月30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一篇题为《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的署名文章,批评3月15日读者来信的看法,同时在“编者按”中表示:不同意见可以继续讨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各地一些“包产到户”的实施给当地农业生产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以吉林省的怀德县为例,从1979年试点包产到户开始,粮食产量连续三年全国第一,成为全国2700个县中的佼佼者,为国家粮食生产做出了贡献。1966年,怀德县的粮食总产量仅为20万吨,全县人口靠吃返销粮生活;而到了1980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160万吨,“包产到户”政策使这里大变样。

    除了农村改革不断推进之外,国家还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1979年3月1日,国务院决定从3月份起,提高粮、棉、油、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其中粮食统购价格从夏粮上市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这一措施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交售农副产品的积极性。

    在这些措施的共同作用下,1979年全国粮食产量在1978年增长7.8%后再次增长8.9%,突破了3亿3000万吨,一举扭转了1976年至197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没有明显增长的不利局面,给广大农民的心中注入了继续前进的信心,为未来两三年间中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播撒下了希望的种子。

    1979年,农业问题成为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工作重点之一。当时,社会上许多人都期盼尽快解放生产力,全力搞好经济建设,这些人中的一小部分人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率先迈出了走向“包产到户”的实质性一步。这一举措,在保证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成为了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也为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打下了稳固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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