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网资费调整,到底该不该听证?

2007年06月06日 16: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子衿
    5月21日,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发布了一则关于“取消GPRS-WAP20元包月上网套餐”的公告。该公告的核心内容是:原来使用GPRS 20元包月不限流量套餐的用户,要在6月1日前转换选择相应流量的WAP包月套餐,分为20元限50M流量、100元限800M流量及200元2000M流量(500元封顶),不作选择的用户将按照入网时默认的GPRS标准资费(按实际流量0.03元/KB计费)来计算WAP上网的数据传输服务。

    此公告一经发布,便有不少用户通过各种途径对上海移动的行为表示出不满与异议。经过近10天的时间,上海移动终于在6月1日上午“妥协”,从其网站撤下了上述公告,同时又规定,不再新增用户。其客服人员对外的说法是,由于公司要进行网络升级,因此要将20元包月套餐取消。原有套餐只能通过CMWAP方式访问,今后要与CMNET兼容,所以需要取消套餐。

    新浪网当日的相关报道中有这样一段话,很是耐人寻味,我们把它摘录下来:“截至发稿时间(6月1日10:59——笔者注),已经有多位来自上海移动的用户反映:原来使用的20元包月不限流量套餐已经被“友好协商”解决了。有用户表示,‘事实上没有什么选择余地,首先必须要调整,且必须要选择有流量限制的套餐形式。’”

    我们无法对上海移动“不再新增包月不限流量套餐用户”的规定说三道四,因为这本就是其正常的商业行为。但上海移动在此前单方面改变套餐形式和资费,则明显已经与价格法的基本精神相背离了。自199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在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中这样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4000万手机上网用户,即便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里,也不能算是个小数字。电信运营商们的垄断经营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作为强势的一方,即便在经营中真的有一些难以解决、难以调和的困难,也很容易被大众忽略。这就需要我们的电信运营管理者们考虑的更多,更细,更全面一些。不要总是利用手中的垄断地位,粗暴地把本公司以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难题转嫁到用户身上。组织个听政会,多多听取各方意见的同时,还可以给自己提供一个“诉苦”的场所(比如省间漫游结算费用的问题,从CMWAP到CMNET的升级与兼容问题等),争取更多的理解,何乐而不为呢?

    反之,如果每家电信运营商都采用此次上海移动的方式来处理问题,那么将来就可能会衍生出种种弊端。从市场上讲,不利于电信市场的良性发展。敢问习惯了国内垄断经营方式、粗糙的用户管理模式的商家们,拿什么与欧美的同行去竞争海外市场呢?从社会角度出发,能做好的事情偏偏不去做,拒绝沟通与交流,为社会添加更多的不和谐音符,难道不是与当前大力提倡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背道而驰吗?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