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北京宣言》展示我国环境治理决心

2009年01月09日 17: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吴吴

 专题:改革开放30年系列述评之1991 1990 1989 1988 1987 1986 1985 1984 1983 1982 1981 1980 1979 1978

    1991年6月18日至19日,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41个发展中国家的部长在会议上深入讨论了国际社会在确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合作准则方面所面临的挑战,阐述了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发展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并发表《北京宣言》,表达发展中国家保护环境、谋求发展的共同愿望。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不仅关系到国民的生活质量,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中华民族长远的生存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飞速发展,但人均资源稀缺、科技落后的国情,以及人口持续增长和经济发展都不断给环境带来新的压力。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成为中国环保事业的一个转折点,环境保护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奠定了环境保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随后,我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并以环境作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从国情出发,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长期目标,是我国在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也是对所有炎黄子孙的未来最负责的做法。

    1991年,《北京宣言》的发表不仅体现了与会国家对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视,更表明了我国对于环境与发展关系的清醒认识与决心,彰显了我国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为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而做出的努力。

    在依据基本国情强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同时,我国也开始发挥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积极参与到了国际环境保护事业之中。不仅历次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都有我国领导人的身影,大会的筹备工作我国也未曾缺席。在1992年大会召开之前,我国除承办了"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会议"之外,还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要求,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发展报告》。此报告全面论述了中国环境与发展的现状,提出了中国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措施,阐明了中国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原则立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并受到广泛好评。

    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会议在京举行,以及我国积极筹备、参与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行动,充分反映了我国在保护环境问题上的诚意与决心,也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以及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

    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虽然还有一些历史遗留或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环境问题需要继续解决,但总的来说,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国民的居住环境质量也在持续改善中。目前,我国仍在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发展道路,争取更好地协调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相信在全系统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必将谱写出更加灿烂辉煌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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