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社保结构改革的新尝试

2009年01月09日 18: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七日七天

 专题:改革开放30年系列述评之1991 1990 1989 1988 1987 1986 1985 1984 1983 1982 1981 1980 1979 1978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就已经建立起了初步的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文革等历史因素的影响,那时候的保险制度,范围狭窄,标准混乱,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那个年代,社会上一直流传着"一工资,二调配,保险福利排不上队"的顺口溜,百姓根本无法预知,晚年是否会有依靠和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过去混乱的局面得到了改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突飞猛进。"排不上队"的现象逐渐消失了;参保的人数增加了,范围扩大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了;百姓对未来的忧虑逐渐消解了。

    弹指间,已是三十年。三十年的改革,三十年的变化。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在改革开放的大旗下不断完善,走向成熟。

    回望来时路:有艰辛,有挫折,也有成就。

    我国的养老保险始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由国家与企业按照现收现付的模式筹资。十年文革,对各项工作造成了灾难性的损失,社会保险制度也一度取消,变成了企业保险。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人们就意识到:对过去那些不正常的现象,必须及时作出修正。当年,国家开始着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1984年,一些地区开始恢复退休费在市、县一级或行业内部实行社会统筹的试点。到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明确肯定了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统筹。改革进行到此时,虽然国家摒弃了单位保障制度下的传统养老制度,转而追求建立在责任分担基础之上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只涉及到了国有企业部分,社会保险制度仍然没有独立形成。

    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改革中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平衡国家、企业及个人的利益,而一切变革,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劳动者的晚年保障。以此为原则,国务院于1991年6月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其中,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是核心;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辅助补充;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后续,三者并存,共同形成公民基本养老体系的发展。随后,劳动部、民政部等分别颁发有关城乡养老保险方面的文件,推进的方向就是社会统筹--社会化。这次改革,首次尝试了对社保结构的改革,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型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199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新模式。

    经过遍地开花的改革试点,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各地原有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国统一的方案并要求各地贯彻落实,自此,各地不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方式开始走向统一。

    到2000年底,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更加广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养老保险国家之一;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2007年,十七大报告中再次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之路上留下了不少成功的印记。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改革的道路还很长,前方的困难还很多,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为养老保险体制的有效运行和进一步完善提供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离目标才会渐行渐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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