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靠罚款生存是谁的悲哀

2010年11月29日 15:23   来源:荆楚网   金海燕

  2008年,山东德州乐陵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因环境事故,被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但免除两人刑事处罚。至今,张国双、董艳霞一直留任原职,原因据说只有一个:“咱们这一大帮人,还指望着那边收费。没了她们,咱们整个局都瘫痪了。”(11月29日《山东商报》)

  一个拥有100多人、担负着全县环境保护的政府职能部门,只能靠两个身负“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监察大队长弄钱来,才能维持运转,咱们百姓难免要问:一个政府的环保机构如此艰难生存,是谁的悲哀?

  从第一感觉来说,当然是这家环保局的悲哀。你想,环保局里100多人,其中有堂堂的局长、书记、副局长、副书记,虽然只是科级领导,但也是出在车、食有肉的国家干部,却要向这两个有罪在身的女人讨生活,面对这样的境况,局长书记可能也曾想到要摆脱这两个女人对全局的控制,但“离了我们二人去收罚款,你局长书记就转不动”,于是只能忍气吞声,让她们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你说悲哀不悲哀?

  然而,作为张、董二位,虽然身负有罪还能稳坐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看来似乎不可一世,其内心恐怕也会感到无比的悲哀。想当年我们为啥失职,无非也是为了能给局里多罚点款,让局长书记手头更加宽裕,用钱更加方便,才招来了被起诉、被推上法庭,丢尽了面子吃尽了苦头,如今还被报纸披露出怪露丑,你说她们能不感到郁闷,不感到悲哀?

  其三,作为环保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她们的钱从哪里来?自然不会掏自己的腰包,还得向他们的监察对象排污企业去收罚款而来。然而,如果企业违反了环保法规,依法应当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的罚款,我想张、董二位固然可以靠罚款维持局里的运转,换了李、王二位当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岂不也能收到罚款,何以收罚款非张、董莫属?以我猜想,她们承包的罚款数额,乃是别人无法达到的指标。有了这样高额的罚款指标,岂不也是当地企业的悲哀!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还在于,让两位犯有失职前科的人继续负责全县环境的保护,谁还能相信不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失职渎职?百姓恐怕还得做好迎接环境被污染的准备,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环保局靠罚款才能生存,这确实不仅是环保事业的悲哀,更是百姓的悲哀、社会的悲哀。

(责任编辑:胡可璐)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