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贪官,能防外逃?(图)

2010年09月22日 09:56   来源:燕赵晚报   文/遗君明珠 诗/鹿台一卒

图/王乃玲

  8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准备取消13个非暴力的经济犯罪死刑罪名。除此外,中国仍有多个死刑罪名涉及包括贪腐等非暴力犯罪。社科院一名专家撰文指出,取消贪官死刑可避免其外逃。(9月21日新华网)

  官员贪腐,因制度疏漏;贪官外逃,是监控失责。不从健全制度入手,截断官员贪腐的机会,堵住他们外逃的路径,却想从法律上减轻贪官的罪责,可谓舍本逐末。这样的规定,不是打击犯罪,而是纵容犯罪。

  有道是:慎用极刑我赞成,巨贪免死行不通。而今腐败呈高发,不下狠手国怎兴?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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