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低保户的锦旗遭遇副书记的白眼

2010年07月27日 13:34   来源:四川在线   张楠之

  21日,昆明低保户邓女士为感谢社区帮自己申请了低保又解决了她住房难的问题,特意花60元钱做了一面锦旗,中午时间送去吴井街道办事处吴井新村社区办公室。孰料遭遇社区副书记不耐烦:“好了没有,快点,我还饿着肚子!”(7月26日《昆明日报》)

  对于社区来说,为生活困难的居民申请低保提供服务,解决居民住房难,本是其份内的事。按理说,拿着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把事情做好是应该的,不应该再获得额外的报酬或奖励。锦旗属于精神奖励的范畴,也是一种富有历史传统的表达受助者感激之情的工具,但是,做一面锦旗也会花费受助者不少钱,增加受助者的负担。这种方式显然不值得提倡。

  居民之所以因申请下低保而对社区工作人员感激不尽,还在于在她看来,自己能不能成为低保户,能不能解决住房难,决定性因素并不在于自己的生活有多困难,而在于社区工作人员是否“帮忙”。而实际情况也往往如此。

  按照城镇低保户的申请程序,生活困难的居民必然通过社区居委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才能被正式认定为低保户,享受相应的待遇。这样一套严格的程序是为了保证低保金的正常发放。但是,由于社区居委会是申请成为低保户的第一关,如果这一关过不了,也就意味着没有了成为低保户的希望。一些官员家属、富人成低保户的例子说明,在决定谁是低保户上,社区居委会拥有很大的决定权。

  因此,我们也就理解了邓女士为什么要花60元做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了。能够吃上低保,社区工作人员是出了力的。今天吃上了低保,并不意味着将来就能一直吃低保,因为低保户还要接受定期复核,复核不通过就会被取消资格,而复核仍然是由社区居委会进行的。知恩图报,送面锦旗表示一下,也是给人留下个好印象。

  古人说:“伸手不打送礼人。”何况人家送来的是表扬你的锦旗。但社区工作人员冷冰冰的态度说明,他们对这样的表扬不感兴趣——如果邓女士送来的是水果、保健品甚至是现金,不知道这些人的态度会不会热情无比?对此我们不好妄加揣测,但是,对来表扬自己的人都冷脸相待,对空手来办事的人态度如何也就不难想象了。

  这种现象说明,在社区一层,很多社区工作人员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认为到自己的工作是为群众服务而不是“帮”群众办事。而在一些事情上基层的决定权过大,也使基层公务员有了权力寻租的可能,一些“小官大贪”的例子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必然用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使基层公务员摆正自己的位置,解决“门难进、脸难看”的衙门作风,也才有望困难群众面对基层公务员时诚惶诚恐的心理。(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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