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打着自愿捐款旗号的地方,向来附着着权势最疯狂的魅影。权势的隐形逼捐是一面镜子,以最恍惚的方式,展示着最真实的慈善生态。我们也正是屡屡经由此处,去感触一种“逼捐”模式下最锥心的无奈感。
南阳镇平县号召全县捐款2.3亿建设新一高,正科3000元,副科2000元,一般人员500元,为此还专门成立了募捐办公室。县里采用新闻、流动字幕、专栏、短信、发放宣传光碟和《倡议书》等形式全方位进行动员。但募捐办负责人称,纯属自愿,不存在强迫。(5月26日,中新网)
镇平官方的回应无疑是及时的,但也成了“无心插柳柳成荫”。透过官方言语,我们得以“一不小心”捕捉事件背后一些最真实的细节。既然是“纯属自愿”,为何还有捐款数额的“等级标准”?“正科3000元,副科2000元,一般人员500元”是不是这种“纯属自愿”原则下生成的“纯属巧合”?其背后折射的信息自然令人玩味。
比之官方主流话语,民间的声音同样不能忽视。“一位医生说他捐了200元。其妻子是一位农村教师,因为同样属‘吃财政饭’人员,也按学校动员,和其他教师一样,捐500元”。这段话至少透露出两个意思:一是当地学校立即响应政府部门的号召,对全校老师进行了捐款“动员”,二是绝大部分老师都惊人地“自愿”捐出了同等数额500元。这样一来,这事儿也就绝非“纯属自愿”那么简单了。
把时光机向后跳转,我们会发现“自愿捐款”并非个案。今年2月就有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教师投诉在补发增补工资的过程中,每人被强行要求“捐”出两个月工资计4000元左右的事件,当时政府机关给出的回应也是“并非强迫,自愿捐款”。类似的“自愿捐款”正被无限度的刷新上演。究其缘由,正是隐藏在“捐款”背后那只贪婪的权力之手在作怪。
回到此新闻,如果说当地确实是秉承“自愿捐款”原则,为何会出现各单位几乎同时集中捐款?为何有单位内部捐款数额“同身份同数额”的现象?镇平政府又为何会在捐款过程中急匆匆张贴“捐款光荣榜”? “光荣榜”是对捐款人的真挚感谢和表扬,还是隐形的“逼捐攀比”工具,这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
199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截至目前,我们很难指责镇平县的“捐款”带有“摊派营利”的色彩,但至少,我们真实看到了匍匐于权势下的公众很难有底气摆脱“捐款”,很难对“自愿捐款”说不。
当“捐款”演化为权势的帮凶,当“自愿”蒙上仪式的色彩,我们还能指望寄存于这样土壤上的慈善开花结果吗?实际上,我们更应清楚的看到,大凡这样用“被捐款”建设的所谓“民心工程”,背后更多的是权势的发狂,政绩的饥渴,其本质上仍是权势对纳税人赤裸裸的“抢掠”。 (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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