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在亚洲博鳌论坛上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遇到炒楼的情况,银行有权不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有钱可赚,银行干吗不贷款给炒楼者?除非有明文规定和严厉的问责制度,否则银监会和央行收紧房贷的政策根本不会影响到银行向炒楼者放贷,以此为由取消优惠利率以增加利润倒是有可能。
毕竟能炒楼的都是有钱人,对银行来说,他们都是优质客户。而且大部分炒楼者都不会把全部身家用于炒楼。即使房价下跌,房子砸手里了,银行也不用担心他们还不上贷款。如果要确保资金安全,提高首付款比例就行了。
虽然个人房贷政策向首次购房者倾斜,但对于“唯利是图”的银行来说,和首次购房者打交道未必比贷款给炒楼者合算。首次购房者能享受优惠利率,而贷款给炒楼者时银行可以“二套房贷”为由取消优惠利率,同样一笔贷款,贷给首次购房者和炒楼者的收益明显不同。从风险来看,贷款给炒楼者固然有风险,贷款给首次购房者同样也有风险。炒楼者一般都有较多家庭资产,楼市上套住了还有其他资产还债。而首次购房者则多为工薪家庭,现在的房价又在高位,很多房奴一月就要还好几千元,如果工作或收入出现较大变动,就可能出现没钱还贷的情况。
炒楼者没钱还贷银行还可以收楼,可在借款人购房用于自住的情况下,银行想把房子拍卖抵债又谈何容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指出:“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炒楼者一般都有多套住房,不会出现不能拍卖、抵债的情况。显然,对银行来说,提高了首付款比例后,贷款给炒楼者比贷款给首次购房者的风险更小。
在利润更多、风险更小的情况下,银行干吗不贷款给炒楼者?虽然炒楼会助长楼市泡沫,增加整体经济的不稳定性,但对于很多一心只想完成利润考核指标的地方银行行长来说,这一问题显然根本就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内。更别说,一些贷款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了。
要防止炒楼者利用信贷资金炒楼,光靠银行的自觉显然远远不够,有关部门应该出台规定,明确禁止银行向炒楼者放贷,同时公布涉嫌炒楼者的黑名单。对违反规定贷款给炒楼者的银行负责人也必须严厉惩处。否则,“银行有权不贷款给炒楼者”的话很可能被某些人理解为“银行有权贷款给炒楼者”,进而使有关部门的楼市调控政策再次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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