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贵州省遵义一企业职工在街上“晒”厂里的接待品。他们说,这些物品原来存放在厂领导办公室隔壁储藏间,现在搬出来是打算让大家见识工厂的公款吃喝。被工人搬出来的这些东西包括30余件茅台酒,整件的“壮阳酒”,以及镶玉的高档工艺品。此举引得围观群众一边议论纷纷,一边用手机或相机拍摄这些物品。(《重庆晚报》报道)
职工敢将企业接待物品晒出来,充分说明了职工维权意识增强,敢于向吃喝风等不正之风亮剑,但还是有隐忧在心头,晒了接待物品,并不一定能制止企业吃喝风接待风,还会让企业更有可乘之机。
试想,一个企业工人一月才领600多元钱生活费的企业是用什么钱去奢侈?去接待客人?其实此钱还是职工创造的利润,是企业将钱用在了接待上,花在了吃喝上,于是职工的少了,接待档次却高了。
对此,损害企业职工利益的事,企业职工岂能坐而不管,更不能有“腊月三十的兔子,有你过年没你也过年”,而应该是“清晨蒸馒头为了生活”,为了职工自身利益,也为了企业的发展,他们晒晒接待品,让企业领导脸上挂不住,进行必要的反思和醒悟,与其有钱接待,不如有钱给职工发生活费,或将接待品进行拍卖后给职工增加生活费。
想法虽如此,但晒了企业接待品,能否吓住吃喝风,睹住企业接待人的嘴,还不能完全肯定。其实,企业不用储存在储藏间名酒、名烟、好茶,还是照样接待客人,照样挥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晒了储藏间,总有职工看不到的,而酒店这些东西多了去了,于是企业让储藏间的高档物品继续保存,酒店依然故我,这样,晒了也没用,晒了还是买,对职工权利是一种侵害,对企业发展是一种创伤。
依笔者之见,既然职工晒了企业的接待品,企业应该感谢职工才是,在企业发展中再思量,在企业接待上应该制定细则,从而让企业接待实际一些,将企业职工生存权放在第一,这样为了企业发展的接待还可以,如果脱离了企业职工的生存,只能是死路一条,也会断送企业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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