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来,中国开始对“低俗”文化宣战:电视剧《蜗居》被禁播;重庆规定到歌厅点唱低俗歌曲会自动报警;要通过手机实名来杜绝色情传播;网络“偷菜”游戏也被改名为“摘菜”等等……这些整治“低俗”的系列行动如此罕见地雷厉风行并且一拥而上,大有“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
说实在的,虽然这方面的新闻铺天盖地,我至今还是没整明白啥叫“低俗”。可能是因为我自己就是个俗人的缘故吧,在我的想象中,其实大家都是“俗人”:就算不说话,谁还不知道谁心里那些小九九?一般来讲,没人好意思把这些拿到台面上来说;至于生活中被人偷个菜、恶搞一下,顶多一笑了之。但最近的系列行动却通过定性和惩罚两种方式,把这些小九九摆到了台面上,强迫我们严肃地深挖这些现象背后的“低俗”含义。
说来惭愧,本人就深受“低俗”文化的影响———看过《蜗居》;唱过不雅小调;被短信段子逗得哈哈大笑;还偷过所有好友的菜……当然,现在正在追悔而莫及之中。不过,这事还真让人想不通:为什么凡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就都是“低俗”的呢?蜗居、偷菜、恶搞,都是全民趋之若鹜,我们这些普通人的趣味就那么不招人待见吗?我们究竟是真的“低俗”,还是不小心“被低俗”了?干嘛总是有人要为我们痛心疾首呢?
与“低俗”相反的东西应该是高尚吧?在生活中,我最尊敬高尚的人,但生平最腻味的一件事就是强迫别人高尚。我们幸而度过了那样一个用高尚的理想吃人的年代,实在是没有理由再退回去。而今天打击低俗的举动,其实也不意味着想把大家拉回到文革年代,更多的只是一种增加控制力的手段:许多“低俗”作品比批判性作品更能消解权力的威严,其主题多有对公众人物的监督,对社会现实的讽刺。这种文化上的自由放任和创造性是对文化管制的直接威胁。所以,所谓打击低俗,真正的对象不是“低俗”本身,而是文化领域的自由放任。
同时,对某些部门或地方政府来说,整治低俗算是一个新的“政绩增长点”。既能体现权力的存在、又符合政治正确性,也会得到部分人的支持,还容易渲染政绩效果。唯一的受伤者就是热爱八卦的我等普通小市民了,但其实这种不便也是有限的,威胁不到基本生存需求,还在勉强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甚至还有许多人跟着摇旗呐喊。所以,在现实中,这类举措往往能够顺利推行。
任何一个国家,在鼓励社会良俗的时候都会面临这种“一禁了之”的诱惑。但问题是,那些被禁的文化不过是通过艺术加工的手法对现实的摩画而已,如果禁止谈论就能让这些现象消失的话,那不如把偷盗、强奸、暴力等等字眼都从字典中删除并禁止人们使用算了。听起来荒谬是吧?但道理是一样的。一有点事就要禁,最终的结果会很不和谐。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追求内在的和谐,而不是把显示矛盾存在的文化符号统统铲除。
当然,确是存在一些“低俗”亟待整治,但前提是我们要知道哪些是真正的低俗?在我看来,真正的低俗是被腐败分子教育我们如何做人;真正的低俗是媒体被权力和金钱所绑架而黯然失语;真正的低俗是孩子们从小说着他们自己不相信的话而长大;真正的低俗是广厦千万而百姓蜗居;真正的低俗是公民房屋被无理拆迁却求告无门;真正的低俗是面对现实苦难视而不见并大唱盛世赞歌。这些东西对道德人心的负面影响要比什么“低俗歌曲”之类不知要大上多少倍。因此,我强烈呼吁有关部门也来整治一下这些“真正的低俗”。
话说回来,想要咱老百姓“高尚”起来,方法很简单,不必用那么多整治措施,只需认真保护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就行了。只有从自由选择而非强加的信仰里,一个社会才能自然生发出超越物质主义的人间理想,才能寻找到社会进步和自我完善的强大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