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10月22日向媒体通报,已开设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共同打击操纵、胁迫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等违法行为。杭州市民政部门提醒,全体市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不要轻易施舍钱物,首先问其是否需要救助管理站无偿救助。(10月23日新华网)
对于杭州市民政部门的“提醒”,笔者以为极不妥当。事实上,时下我们的社会爱心、善心依然稀缺,如果让每一个想对乞讨者表关心、给钱物时都要首先揣摩他(她)是不是“专业乞讨者”或“骗乞”者,这样的话只会无形中打消人们同情弱小者的爱心心理。原本就爱心匮乏的社会,会因这种看似合理的“提醒”而爱心更为稀缺。
民政局的一纸“提醒”之下,一干乞讨者的日常收入都将大幅降低。对于别有用心的专业乞讨者不会“伤筋动骨”,但那些真正的乞讨者、真正靠乞讨为生者能不能继续生存下去都堪忧。
乞讨者群体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也的确良莠未分。作为富有爱心的市民百姓,其实并没有义务去识别被施舍对象的真实性,而且实际上也不必要识别其真实性。捐助和施舍者,体现的是一份社会责任感,无论被施舍者是否为真正的乞讨者,都不能否定施舍的社会意义。而作为政府的公权力,只要能遏止和打击掉个别违法犯罪的幕后“操控者”,如:操纵、胁迫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就足矣。
至于这些乞讨者是否有家有业,是否身强力壮,是否纯粹通过乞讨而“发财”,这些都不应该是公权力干涉和关注的对象。即使有些人通过欺骗等手段利用乞讨方式“混”成了富翁,那也只是这一类人的一种谋生本领。实际上,真正靠乞讨“致富”的能有几人?即使这样,这条“致富”之路,他也不能走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