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腐败”的根源在哪

2009年01月21日 08:22   来源:新华网   徐学江
    《瞭望》杂志最近刊文抨击“秘书腐败”和“秘书特权”,并指出“公权力私有化催生‘秘书腐败’”,读后不禁令人拍案叫好。秘书问题,社会上早有议论,比较敏感。

    一是因为秘书是个庞大的群体,从上到下层层密布,许多秘书位居要津,批评“秘书腐败”和“秘书特权”,会触动一些人的神经,会得罪人,而有些秘书可能是得罪不起的。

    二是因为秘书腐败问题过去有媒体批评过,特别是“河北第一秘”李真问题败露后,有媒体就指出秘书问题的严重性,可当时据说有人护短,结果批评并没有形成气候。

    三是因为“秘书腐败”、“秘书特权”涉及深入反腐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两大目标,阻力不可避免。”秘书腐败”、”秘书特权”与领导干部腐败和特权一脉相承,是干部人事制度存在某些弊端的一种反映。因此,解决“秘书腐败”和“秘书特权”问题,必然触及一些以权谋私的领导干部的直接利益。

    这里要廓清的是,批评“秘书腐败”和“秘书特权”现象,决无“打击一大片”的意思。《瞭望》文章说得很清楚,“少数秘书利用自己特殊身份,打着领导旗号,‘拉大旗做虎皮’……”,就是说,利用特殊身份搞贪污腐败的秘书只是少数。再说,最有条件为所欲为、贪污腐败的秘书,也不是一般的秘书,而是各级首长的秘书,特别是大大小小“一把手”的秘书。廓清这点是有必要的,一般的秘书和没有腐败问题的秘书,不必为媒体批评“秘书腐败”现象而光火。

    需要指出的是,搞贪污腐败的首长秘书虽然是少数,但这个“少数”不等于“极个别”。从北京市情况看,已揭露的搞贪污腐败的原市委书记陈希同、原常务副市长王宝森、原人大副主任铁英、原副市长黄超等,他们的秘书没有一个干净,因收受贿赂,少则判刑5年、7年,多则判刑15年、16年。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本人腐败,他的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都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而获重刑,其中李真被判死刑。国家药检总局原局长郑筱萸因贪污腐败被判死刑,而他先后两任秘书郝和平和曹文庄也因收受贿赂而分别获刑。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贪污腐败,他的秘书秦裕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达682万元。深圳市原人大副主任王炬贪污腐败,他的秘书蔡建华收受贿赂人民币50万元、港币109万元。大体上可以这样断言:首长出事,秘书有份;秘书出事,首长也脱不了干系。

    还有一点应该指出,虽然首长秘书中走上腐败犯罪道路的是少数,但享受特权和利用秘书特殊身份办私事的人恐怕不在少数。要知道享受特权、利用秘书特殊身份办私事与腐败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实际上可能离犯罪只有一步之遥。凡看过李真狱中忏悔录的人,都会承认这一点。

    批评“秘书腐败”和“秘书特权”现象,是对广大秘书们的真正爱护,使他们从李真、秦裕等反面教材中受到教育,提高警惕,引以为戒,保持自身的纯洁和健康;并且能正确摆正自己的位子,明了自己的职责,不做超越职责范围和与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批评“秘书腐败”和“秘书特权”,是社会舆论敦促领导干部和秘书之间应该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彻底抛弃那种为了牟取私利而建立的“共同体关系”、“人身依附关系”等不正常关系。

    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防止“秘书腐败”发生的制度。如尽量减少一个首长配一个专职秘书的数量,实行多秘书对多首长的集体负责、统一安排的制度;改变多年跟随一个首长、首长调到哪里把秘书带到哪里的做法,实行秘书定期轮换制度;杜绝首长直接钦定秘书、把秘书升迁变成首长个人恩赐的做法,要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手续办事。一位首长领导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干若干年,他的好几个秘书飞黄腾达,把持要害部位,这种“从政捷径”现象最惹非议、最招人恨。

    秘书队伍中确有很多人才,可以而且应该培养、提拔、重用。但不能给他们提供升官捷径。组织部门应针对秘书出身的干部存在的某些天然弱点加强教育或给以必要的补课。如首长秘书们接触上层多,了解下情少,缺乏领导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实际工作经验;秘书出身的干部爱揣摩上级旨意,看顶头上司颜色行事,习惯扣本本、文件,而不敢冒风险,不敢大胆创新;秘书出身的干部容易产生对提拔他的领导个人感恩戴德,而看不到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他的教育培养;秘书出身的干部往往“依附”意识比较浓厚,当秘书时对首长依附,当了首长后要求下面的人对他依附。如果不针对这些弱点加强教育,大批提拔秘书担任各级领导,将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也不利于不良社会风气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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