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向晓梅12日表示,我国应尽早绘制全国海洋经济地图,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3月12日 新华网)
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并认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本次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启动“大部制”改革,方案提出将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我国海洋建设发展的大局的高度重视。
众所周知,海洋经济已被视为我国、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去年,随着国务院正式批准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大省福建正式跻身国家海洋战略的“快车道”,成为我国海洋经济“五大重点板块”;加上之前的山东、浙江、广东、浙江舟山等海洋经济“重点板块”;很显然,中国海洋经济的新浪潮袭来了!
浪潮袭来,一些问题也随之突显。这几年来,海洋开发的密度和强度一直在不断加大,各种相关行业用海需求增加很多(特别是围海造地、航道建设、近海养殖等),用海矛盾也就日益突出。正如向晓梅指出的,目前在用海统筹方面的确存在几个比较突显的问题,比如海洋开发秩序混乱,岸线资源浪费严重,海洋生态过度透支,造成海洋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此外还有,海洋区域发展分化严重,资源过度利用与闲置并存,海洋产业布局重构现象严重,功能分区不清晰。
关于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国家海洋局刘赐贵同志认为其有五大内涵:即认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态海洋、管控海洋、和谐海洋。
让更多的省份加入海洋经济掘金大潮是大趋势,要让“深蓝”经济——海洋经济焕发出强大的魅力,就必须做好“认知、利用、生态、和谐”这几个重要环节,集约用海,可持续用海。
尽早绘制全国海洋经济地图,认真编制和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把一切矛盾集中在法律框架里来解决,切勿“人治海洋”而应“法治海洋”,今后,在编制、审批、修改、实施等规划海洋的各大环节上,必须切实维护其严肃性,要加强问责机制,并巩固法律地位。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向海而兴、背海而衰”。我们要鼓起中国“深蓝”经济的风帆,推进“海洋强国”战略,就必须规划先行。相信未来新国家海洋局的组建,使得经略海洋经济有了更为统一主导机构,在用海规划、产业分配和海洋工程项目,以及在海洋经济的投资和沿海的海洋工业布局等方面,就能更好地做好统筹协调和管控,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等造成巨大压力和风险或将得以缓解与抑制。(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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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