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振峰两会观察】中国是推进亚洲经济发展的"正能量"

2013年03月12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对亚洲经济发展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50%。”3月9日记者会上,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如此表示。2012年,中国与周边国家贸易额达到1.2万亿美元,超过了中国与欧洲、美国的贸易之和。杨洁篪说,“我搞外交也有几十年了,应该说我以前根本想都没有想到。”(3月9日 新华网)

    中国对亚洲经济增长贡献率超50%,说明中国是带动亚洲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更是促进亚洲和平发展合作的龙头。

    事实上,中国的发展,与亚洲的振兴和腾飞是相辅相成、互相推举的。大约十年前的2004年,中国和亚洲的贸易额是6650.3亿美元,而去年的2012年,中国与周边国家贸易额就高达1.2万亿美元。

    亚洲金融危机前的1996年到2005年,中国对亚洲经济增长贡献率大体是44%,如今这个贡献率已超50%。可以看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成果是如此丰硕,发展的速度也是如此喜人。

    中国和东盟国家自贸区、上合组织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中日韩自贸区,区域经济如同一条条纽带一样,让我们经济发展互联互通,并在共同发展中创造了更多的条件与机遇。

    不可否认,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合作与互利发展并非没有纷扰和杂音,尽管这些不和谐的东西还未影响全局,但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干扰,值得中国与周边国家警惕。

    几年前退出亚洲的美国如今又吹起口哨说,要“重返亚洲”,某些国家鼓吹中国威胁论又有再度抬头意味,诸如什么“经济威胁论”、“军事威胁论”、“粮食、能源威胁论”及各种“霸权”指责可谓层出不穷……尽管如此,相信周边的大多数国家和人民是清醒的,眼睛是明亮的,是会洞穿“真相”的。

    《论语-里仁》有句:“德不孤,必有邻”。这六个字也可以形象地概括中国奉行的与周边国家“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外交方针。9日记者会上,杨洁篪更是用“邻居好,无价宝”来阐明这层关系。毋庸置疑,亚洲和周边国家是会听得懂中国发出的如此清晰和一贯的声音,中国在促进亚洲经济增长方面还将发挥积极作用。

    亚洲经济相互依存度还在持续增强,中国作为亚洲大家庭的一员,中国经济与亚洲经济越来越密不可分。眼下尽管欧债魅影渐淡,美国经济也慢慢复苏,可欧美经济还未真正地从低迷隧道中穿梭出来;相比之下,亚洲经济的平稳度就异常亮眼,全球经济的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亚洲的经济前景要靠亚洲各国人民去共同打拼,中国离不开亚洲,亚洲也需要中国,亚洲经济战略地位的提升仰赖于各方的团结协作、互利共赢,中国永远是推进亚洲经济发展的“正能量”。(王振峰)

 

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正式开放网友投稿,原创经济时评可发至cepl#mail.ce.cn(#改为@)。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征稿启事

 

个人专栏·延伸阅读

>>>【振峰两会观察】<<<

 

【振峰两会观察】扶持小微企业,政府不能"越俎代庖"

 

【振峰两会观察】PMI显示中国经济复苏 服务业挑大梁

 

【振峰两会观察】不能放弃"外贸出口拉动经济"模式

 

【振峰两会观察】制造业升级刻不容缓,关联新"红利"

 

【振峰两会观察】学林毅夫用"婴儿之眼"看中国经济

 

【振峰两会观察】帮扶小微企业不能光“画大饼”

 

【振峰两会观察】"人的城镇化"不是地产化的"春天"

 

【振峰两会观察】中国企业"走出去"不能老是单腿跳

 

(责任编辑:李志强)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