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峰两会观察】"人的城镇化"不是地产化的"春天"

2013年03月08日 10: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截至3月5日,全国政协就收到了111件关于城镇化的提案。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发布会上说,发改委正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中国城镇化发展规划,预计上半年就可以出台。(3月7日 中国广播网)

    城镇化被认为是中国经济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也被视为新一届政府探索如何有效推进改革、经济怎么做好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政策路径。尽管意见迥异,可有一个认识是基本上认同的,即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就是要解决人的问题。

    城镇化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梳理一下两会中关于代表委员在城镇化这个问题上比较有特点的声音,可谓看法繁多,观点各异。比如,全国政协委员林毅夫认为,要防止城镇化过程中再出现“贫民窟”;而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说,地方政府要控制负债率,让城镇化规划先行,避免“造城运动”与地产泡沫。人大代表、盐城市市长魏国强则指出,城镇化不是把人集中在城里;厉以宁强调的是增长要有效率,城镇化不要走过去重复建设的老路,大量花钱建大楼,这些都会促成金融方面的风险。

    很显然,城镇化过程并非简单的城市面积的扩展,也并非某些“地产人士”嘴上乐呵乐呵的地产化“新的一春”。既然是“人的城镇化”,那就要解决人的问题,特别是利益问题,这是无法回避的。

    实际上,推进城镇化的过程,应该也是加速推进财政收支、土地、户籍、分配与再分配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安排与改革的过程,假如这些综合性且相互关联的改革与制度设计跟不上,或者有违正义、公平,城镇化这三个字可能就不是金光闪闪的“皇冠”,而可能如孙悟空套在头上“紧箍套”。

    看到城镇化无限风光的“机遇”,也要警惕隐含的“风险”。我们常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要爱护它,千万不能乱糟蹋、瞎折腾。

    如果说城镇化将来最能见得到的成绩的话,或许是缩短城乡差距,而城乡发展不平衡一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老问题,不可能靠城镇化就能够完全解决。

    有人这么估算,到2015年城镇化率如果按“十二五”规划将达51.5%左右,每年大约有1000万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我们在看到这潜在的巨大投资、消费需求,以及连带起来的服务业发展、产业和消费结构升级等等,这些无疑能给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注入很大动能,这是有益的一方面。

    人进“城”了,相关的产业、城市建设、空间规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可不能还在旧有农村水平呀!衍生出来的这些问题没有解决好,城镇化肯定困难重重,而一旦破解完美,又是缩短城乡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好契机!

    当然,今后失地农村人口的那些有持久性的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和措施,政府要怎么做,能怎么做,必须怎么做?这些都是大问题,也是一项极其重大的社会经济工程;解决不好,不仅有伤经济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最后,城镇化还需要注意大、中、小城市结构的严重失衡问题、农村的景观与生态保护亟需加强问题,特别是我们还必须亟需尽快制定一套更完善、更有效的和更完整的农业保护体制,维持农村的稳定,制止短期的物质利益冲动,推动农村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不能发展了一头却把另一头给丢了。

    早些年前,那些“伪城镇化”现象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戒,比如,过度的“商品化”的逻辑下,农村旧有负载的自然生态保育、水源保护及涵养、农村文化传承等作用与功能遭到严重破坏;豪华别墅和田园度假山庄的兴建如同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犹如新“圈地运动”恶潮;还有不顾农民合法权益,借城镇化之名大搞强制拆迁,并演化成不少恶性社会事件。(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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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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