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秸秆:请勿将矛头全部指向农民

2012年06月12日 07:22   来源:红网   周晓婷
    从前天下午开始到昨天晚上,南京一直被浓雾所笼罩,空气质量达重污染水平。环保部门称,大雾的元凶是焚烧秸秆。(6月11日《扬子晚报》)    

    昏黄的天,能见度很低,伴着刺鼻的气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是有人在焚烧秸秆,这个季节也的确是江苏等地历来焚烧秸秆的日子。现在,几乎没有人否认焚烧秸秆的危害,也几乎没有政府不重视焚烧秸秆的危害,但焚烧秸秆还是一年又一年。我们该责怪农民的不负责任?还是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治理本身就存在问题?    

    根据2000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违反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然而实际情况是,造成空气污染的秸秆焚烧,绝大多数并不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因此环保部门在面对焚烧秸秆的现象时,根本无法对农民实施相应管制。缺乏有效的措施,环保部门也就“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即使相关环保部门能够依照规定进行管制,罚款就真的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吗?农民可能担心会被罚款而放弃焚烧秸秆,但那些收割剩下的秸秆又该如何处置呢?如果缺乏政府的指导,很难保证不会造成比焚烧秸秆更严重的后果。    

    因此,治理秸秆焚烧现象关键在“疏”而非“堵”。其实早在几年以前,国家就大力发展沼气,为农民修建沼气池,教农民用秸秆和粪便来制造沼气。然而几年过去了,焚烧秸秆的现象却没有很大好转。这是为什么?笔者认为,可能性有二,一是这种方法没有可行性无法再实施下去,二则是政府部门没有跟进后续指导而导致前期工作半途而废。然而不管是哪种原因,我想政府都难逃其咎。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解决秸秆问题并不困难,政府可以也应当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而不是等到出现了无法规避的严重后果时才想到要“全面禁止焚烧秸秆”。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也占据着我国大部分的人口,切实解决好农民的问题,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不应该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便立马将矛头指向农民,同样的,我们不应让农民,这一社会的弱势群体承担超过他们能力的责任。政府的作为,才是让百姓永远走出这片“灰霾”天的根本所在。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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