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网络谣言还须加强主流文化建设

2012年04月01日 07:07   来源:红网   守拙

  最近以来,网络谣言泛滥,已经严重污染了公共信息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引起了广大受众的公愤,因此,净化网络环境势在必行。

  网络谣言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标的具有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被公众关注的性质,顺应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受众偏好,辅之以开放的网络环境、“沸腾”的民意、“井喷”的表达欲求、不法利益的驱动,使其保持旺盛生命力、能够持续传播。

  互联网是一个几乎没有门槛的公共平台,当5亿网民抱着好奇心理泛舟这块陌生而神奇的领域,尽情地享受新鲜、刺激时,并不曾想到其中还有暗礁,就像古希腊的海员们只顾着欣赏塞壬岛女妖的迷人歌声,却忘了掌舵以致触礁沉船。

  当今社会,已经形成了利益主体多样化的格局。因此,某些人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充分利用网络与现实对接差距,投公众之所好,恶意制造网络谣言,或者积极参与到谣言传播中去,借此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同时,还有一些网民为了自我表现欲进行谣言传播。这些网民为了成为舆论关注的中心,充当“意见领袖”,制造、传播爆炸性的网络谣言,吸引公众眼球,赚取点击率。一供一求之间,谣言摇身一变成了“真相”,久而久之,网民对这种网络情境产生依赖,热衷于浏览“阴暗新闻”,也就为这些“超级爆料”滋长提供了社会土壤。

  从深层次的角度来看,谣言是一种信息,是社会的一面镜子,是某种社会诉求的“另类表达”,或者说是某种社会诉求得不到满足的“另类反抗”。如果治理网络谣言只是像打击毒品一样地严打,那么谣言的传播力会越强,并且会不断地有新谣言出现。据此,笔者认为网络谣言治理,除了政府、网站、网民、受害当事人都要熟练掌握、运用、遵守法律法规,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加强对网络发布渠道的监督和管制,完善对制造谣言、传播谣言的处罚制度,扎起更厚实的网络“篱笆”,警醒不理性的网民适时止步,还须加强主流文化建设,倡导政府诚信行政,诚信开展公共服务,提高百姓对谣言的甄别能力,加强社会文明新风的宣传和引导,塑造适合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和诚信观,使网络行为和现实行为融为一体,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才能从根本上抵制、铲除、防控网络谣言泛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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