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缚”在工资上的孝或有刚性保障

2012年03月30日 09:18   来源:荆楚网   马骝山

  在企业工作,员工领工资天经地义,但在滨州一公司里,却出现了员工父母也能同时领工资的新鲜事。从2007年在高管层实行,到2010年对7000名员工推出,这家企业每月额外给员工父母发放200—500元的“孝工资”,截至目前已发放近5000万元。(3月28日 齐鲁晚报)

  任何教育,若不与切实的利益相结合,而只是相对浮泛的“倡导”,很容易被“做空”和流于形式;在目前“底线”缺失、道德体系渐呈坍塌之象的情势下,任何源自基层、并身体力行的道德教育方面的创新,都弥足珍贵,值得鼓励。对于“孝工资”这一令人眼前一亮的做法,不妨把脉剖析,将浮在上面的疑虑考较一番,以便去伪存真。

  “孝工资”或许容易被人认作是一种讨巧的、变相发放工资的方法,是“取之于员工,补之于父母”。但该则新闻中所言的“额外”发放,应指的是单独另发,而不计在员工工资总额之内;退一步讲,即便真的是企业在工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一分为二”,拿出一部分给父母单寄,也无损于其鼓励员工行孝的积极意义,说明在该企业主眼里,员工给付父母“孝敬钱”,乃是一种应须臾牵挂在心、按期均应尽到的铁定义务,你或偶尔忘记,我却经常发放。这种“绑缚”于制度、自上而下、雷打不动的施行方式,远比“高调提要求、回头无监督”更有感召力,更显春风化雨之功效。

  不错,这种“强行代劳”式的发放,或许会让部分想任意支配薪酬的员工感到些许的不自由。但也应看到,凡事有利有弊。庄子有云:“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如何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使其“安”?笔者以为,“孝工资”就是一种无声而刚性的物质保障,毕竟身安才能心安。对于个别员工自私自利、啃老甚至虐亲的做法,这未尝不是一种有效的、同时也是善意的约束。

  “孝工资”从高管层面到普通员工,5年间累计发放了5000万元,说明企业将其作为一种恒定的企业精神一以贯之,持续传承,而不是聊博眼球、投机取巧的广告秀,或收买人心。其得到的回馈,就是员工舒心,工作时不惜力;父母放心,督促儿女勤贡献。如此切实可行、又行之有效的“孝道”创新,让人不免心生企盼:将其总结弘扬,推广于全国,如何?岂不即可大庇天下父母俱欢颜?

  这虽则是点滴之微的改变,却足以引领社会风尚,令子女服膺,老人心欢,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功莫大焉,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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