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纪念地”有必要成为5A级吗?

2012年02月22日 08:51   来源:羊城晚报   王艳
    为进一步增强汶川旅游综合实力,提升汶川旅游产业品牌地位。近日,汶川县启动了“汶川映秀5·12震中纪念地”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当地将以映秀会展游、水磨休闲游、三江度假游、漩口产业展示游为内容,进一步提升民俗风情、乡村体验、独特生态、地震震中等旅游优势品牌的影响力,扩大旅游市场,推进汶川旅游国际化进程。(《华西都市报》2月20日)

    将地震废墟改造成景观,一直遭遇社会诟病。笔者倒觉得,这样的做法无可厚非。铭记和反思灾难,不必拘泥于一种形式,价值多元的时代,对于公共灾难的缅怀形式也可以是多元的。

    长期以来,我们似乎执着于一种形式的纪念,近乎刻板和生硬,色调一律黑白。仿佛纪念大会搞得越隆重,仿佛人们默哀的表情越沉痛,纪念的“力度”就越大。一直以来都有不少网友发出呼吁,希望尽量将四川地震灾区的废墟保持原状,一来进行灾难教育,二来纪念遇难者。这样的提议大义凛然,让人无法反驳。只不过,在很多时候,我们对灾难或者是历史痛感的保留,习惯于浮于道德口号的表层,热衷于教科书和“纪念馆”等形式路径,对于地震灾难痛感的保留似乎也不能例外。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我们往往在走出纪念馆、放下教科书的瞬间,就有意或无意地淡忘了痛感。

    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地震废墟改造成景观向游客开放,虽然是商业化的操作手法,但只要能达到存留灾难痛感的效果,就没有必要过度上纲上线。问题的关键在于:适度的开发有利于灾难痛感的永续保留,而过度的商业开发则只能生生抹杀了灾难的痛感印记。

    据报道,汶川不仅要打造“震中旅游品牌”,还要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以地震作为一种商业卖点已经显得不伦不类,再打着“争创”的旗号进行各种商业开发———时过境迁之后,我们所看到的或许是美轮美奂的风景旅游区,但绝不是地震灾难的纪念地。

    在商业力量主导的时代,让“灾难景观”守住底线,禁止过度商业开发,这应是有关部门无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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