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的落实解决速度”该喜该忧?

2012年01月18日 10:01   来源:新华网   倪洋军

  1月14日,科协界别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有委员谈到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某村出现拖欠农民的房屋拆迁补助费。到场听会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当场打电话,要求河源市纪委马上彻查事件。虽然是周末,但2小时后传来佳音,河源方回复说:确有此事,立即落实解决。(2012年1月16日《南方日报》)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就民生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有关领导当场拍板,立说立行,体现的是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更是对“人民利益无小事”的高度重视。是值得肯定的大好事情。但是,为何很多事情,要等到这个时候,才能得以顺利解决呢?我们平时的工作是不是很到位了呢?从这个意义上说,类似广东省政协委员反映拖欠农民拆迁费,省纪委书记当场致电彻查,并在2个小时内得到答复,这样的“立即落实解决”,既值得欣喜更令人担忧。

  作为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本就应该自始自终、随时随地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将人民的利益举过头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诚意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包括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喜欢关起门来上班,拍脑袋决甚至我们的一些基层单位、中层岗位,也信奉“有钱好办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所谓官场“潜规则”,对于老百姓的一些最急最怨最盼的事情,漠不关心、置若罔闻,或者故意刁难、刻意阻挠,能办的也拖着不办,人为设置“中梗阻”,不但让老百姓心寒,更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甚至动摇执政根基。

  办事讲究的就是效率。尤其是对于老百姓最急最怨最盼的事情和问题,更加要在第一时间落实解决,这既是建立高效务实政府的需要,更是雷厉风行工作作风的检验和考验。就拿前文提到的拖欠农民拆迁费的问题,老百姓已经被拆迁了,已经支持了党委政府的工作,妥善安置并足额及时地兑现给农民的拆迁补偿款,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况且,国务院也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不得拖欠农民拆迁费,不得侵害农民利益等行为,那么为什么还是会有些地方、有些官员,故意拖着不发或者发放不足额呢?这一方面反映一些官员头脑中的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公仆意识,还没有很好的建立;另一方面,也暴露了部分干部工作作风拖拉、办事效率低下,求真务实的作风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很多时候,有些事情,一旦有了更大领导的出面干预,往往立马能够得到解决。于是,便有人欢呼雀跃。笔者认为,这种思维观念还是没有摆脱官本位思想的束缚。听党话、跟党走,是必须的;但是,在有些地方,有些人,将这句话曲解为只要领导一发话,便是圣旨。这其实是一种媚权思想,这种思想的存在,往往不但不利于现实问题的真正解决,反而会让官样文章更加猖獗,以至于领导一走,原样照旧了。

  常态才能常效。笔者希望,“2小时的落实速度”是在科学的制度体系下和基层干部的积极工作态度下,所呈现的一种常态,而不是在领导的致电彻查下才换来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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