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和活人争地”这种说法自上世纪50年代初出现,伴随强力推行的“殡葬改革”影响到很多家庭,现在这种说法仍然存在,并代表十分现实的社会情绪和社会心理。
殡葬问题与人俱来,传统以土葬为主,尸体回归土地后自然腐化,参与自然界的生命循环,更加重要的是,满足慎终追远的情感需求,入土为安,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
实际上,传统的乡村墓地往往成为当地的一种独特场景。有点岁数的人或许还有印象,有那么一段时期,广大区域间田野林木寥寥无几,举目远眺,十几里之外一片郁郁葱葱处,那就是村庄保留下来的民间坟场。
从20世纪开始,火葬在世界各地被提倡,以节约稀少的耕地。我国最初实行火葬制度的目的也在于节约土地,至今为止,火葬制度已经实行几十年了。
进入市场经济阶段,理由还是那个理由,规定还是那些规定,然而就市场经济带动消费社会发展来说,殡葬事实上已成为一个“市场”,土地应该是节约了吧,但由此伴生的问题困扰着社会。民政部发布的《2011年殡葬绿皮书》曾指出,殡葬收费过去一直被主管部门定位为“事业性收费”,对基本服务消费进行统一定价,而对选择性服务与个性化服务收费则缺乏监管。我以为,这种归纳可能还不全面,现在的问题是,即使在基本服务消费领域,情况也可能千差万别,所谓“死不起”,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选择性服务与个性化服务。
“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殡葬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的概念似乎出来了,但在相关政策表述和社会认识中,殡葬还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消费”,“消费”对应产品、消费者这些概念,这些概念联结殡葬,不合宜之处是显见的。
土地有限,墓地的增长是无限的——这颇具迷惑性的观点其实不对。在产权制度和市场交易基本正常的条件下,无论土地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不会有人热衷于建墓而置世俗人生于不顾。生存法则与经济法则于此发挥着制约和调节作用,亲情与哀思的延续也被代际交替所影响,扫墓祭奠并非永继不绝,坟头经风吹雨打自有一平。是故,有史以来几千年间逝者虽不计其数,而遍地皆墓的情景却从未发生在任何历史时期。
活人只能和活人争。称“死人和活人争地”,其实是为了服务于争利。根源在哪?值得深深追问。
(责任编辑:年巍)